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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道路
——“反思毛泽东”之三
刘可非
(2003年9月23日)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这是毛泽东一生始终坚持并践行的信念,也是反思毛泽东的另一条重要线索。这个信念,成就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与辉煌;而他晚年的错误也同这个信念有关,当然,信念本身并没有错误。
(一)“自己的道路”,在毛泽东那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中国的实际,选择正确的革命和建设道路;二是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尊严和领土完整,在这个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原则上也不能有半点妥协和退让。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找不到自己前进的正确道路,就不可能赢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国家就不可能富强,如此一来,终难真正赢得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更无法保护领土完整;反过来,如果甘当大国附庸,遵从人家的指挥棒,也就很难找到自己前进的正确道路。因此,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这个问题,让理论家们讲起来似乎不困难,很容易做到“头头是道”,可是,在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真正实践起来就绝非那样地容易了。这是因为:当时的中国已经被帝国主义列强部分地瓜分,沦为半殖民地状态;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当时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又是一个全新的事业,少有可资借鉴的经验。面对这样的形势格局,要想走出自己的道路并走出自己正确的道路,第一,没有卓越的才能是办不到的,第二,没有高超的策略也是办不到的,第三,没有伟大的革命胆略和大无畏的革命勇气更是办不到的。
在毛泽东之前,共产党的领袖中没有一个能够做到。毛泽东做到了,而且,在他的前期还非常成功。
(二)对毛泽东才能之卓越超群,不承认的可能不多。而我们感到,其才能中最突出的地方,就是他具有善于抓住问题本质并及时进行正确的理论概括和总结的高超能力。
从理论的逻辑上看,要想走出自己正确的道路,在才能方面至少应具备这样三个条件:首先,要准确把握“自己”的实际情况;其次,要有一个分析这些情况的正确世界观和方法论;第三,就是要综合运用前两个方面,得出正确的道路并坚定地朝此前进。毛泽东身上,几近完美地同时具备了这样三个条件,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个方面他超越了同时代的任何人,特别在第三个方面最为突出。试看:
1)青年时代放弃留法勤工俭学,这是毛泽东自己的选择,因为他深知,要想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深切把握中国自己的情况;大力提倡调查研究并身体力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成为毛泽东喊出的响亮口号;亲身经历中国革命的实际特别是第一线的实际,毛泽东同样毫不逊色。三者叠加在一起,使得毛泽东具备了第一个条件。对此,教条主义者对他的攻击倒可以做个反证:“经验主义”、“山沟里出不了马列主义”之类。可是,只要别人也有类似的信念和努力,他们就能够做到深切把握中国实际,所以,这一点很难构成毛泽东在“走自己的道路”方面所具备的最大特点。
2)通过长时期的思想游历和对比择优,最终选择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终生信仰,使他拥有了当时代最先进、最科学的理论武器。而且,一旦认准就深入学习钻研,尤其在他最失意的时候,正如他自己所说,“1932年开始,我没有工作,就从漳州以及其他地方搜集来的书籍中,把有关马恩列斯的书通通找出来,……硬是读了两年书。后来写成的《矛盾论》、《实践论》,就是在这两年读马列著作中形成的”。可是,只要别人也有类似的信念和努力,他们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甚至会超越毛泽东(其实,毛泽东关于“纯粹马列主义”的“理论”修养,不见得就是党内第一,以至有人说,毛泽东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理论家),所以,这一点同样难以构成毛泽东的最大特点。
3)最难能可贵的就是第三个条件:立足实际情况,运用理论工具,得出正确道路。没有这个条件,其他两个全等于零,甚至要么犯经验主义的错误,要么反教条主义的错误。而要满足这个条件,就需要前述的那个能力:善于抓住问题本质并及时进行正确的理论概括和总结。我们以为,在同时代共产党人中,也许有很多人具备这个能力,但惟以毛泽东最具备这个能力,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以下事例所难以涵盖的大量史实:是他在一系列文献中首次解答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领导、性质和前途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重要思想以及“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城市”的正确道路;是他首次创制并提出了作为革命基本思想的“工农武装割据”、作为军队建设纲领性文献的《古田会议决议》、作为思想路线的《反对本本主义》、作为军事路线的作战原则和建军原则,以及以《兴国土地法》为代表的土地革命路线;是他首次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光辉思想,以及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其他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宝贵探索……
要走自己的道路,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而所谓“自己的思想”或者以某人名字命名的思想、主义、理论等等,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是创造性的而非重复别人的(这种创造必须是理论内核之类的实质的创造,而不是表述方式之类的形式的翻新);是自己的而非剽窃的。否则,还是不要这样称谓的好,免得丢人现眼。由此来看,“毛泽东思想”是名副其实的。换个角度看,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博大精深的“毛泽东思想”呢?革命和建设实践需要共产党人走自己的路,应当是最重要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践的需要,即使有毛泽东那样的能力,也不会诞生那样内容的“毛泽东思想”。
顺便提及,说毛泽东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说法绝非否定毛泽东本人在创制毛泽东思想之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其间的道理简单得很:任何一种创造性思想体系的提出,都不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每个人的头脑中固有的,而是必须要立足前人和同事代人的理论、实践基础,都会吸纳别人的养分;但是,历史和人民却不会因此就否定那个创制者对他那个思想体系的贡献。否则,古往今来所有圣贤创制的思想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也包括科学发现和发明),就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了。
(三)多年来,我们将近代中国社会中压迫人民的三种反动势力称作“三座大山”。实际上,对当时的共产党而言,还有一股势力,虽然它与“三座大山”在性质上迥然不同,但长时期内一直成为共产党的“紧箍咒”,这就是共产国际(第三国际)及其背后的苏联领导人(以斯大林为代表,被毛泽东称为“庞然大物”)。在“走自己的道路”这个问题上,“紧箍咒”的作用要比“三座大山”来得直接:后者的目标是消灭共产党,而前者则要控制和指挥共产党,要求她按照自己的指令行事。如此一来,要走自己的道路,就不可能不与这个“紧箍咒”及其在党内的代表作不断的抗争,而毛泽东的策略艺术也正是在这种不断抗争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当然,更是在不断丰富和广阔的革命实践中逐步成熟起来的。
青少年时期的毛泽东,过于执著倔强专断、不善于求同存异、不善于兼容不同观点者、只认死理不讲艺术,可谓执著有余兼容不足,倔强有余策略不足。仅从两件事情中可见一斑:少年时期,因为父亲当众骂他懒而无用而激怒并离家出走,且以跳进池塘要挟他父亲,结果,他父亲被迫妥协;第二次是著名的红四军“七大”,红四军围绕前委职权和军委职权等问题争个不亦乐乎,毛泽东毫不妥协调和,结果丢掉了红四军前委书记,中央“二月来信”后,还是陈毅主动承认错误、亲自去请,他才回部队来。
变化似乎发生在1931年和1934年之间,他遭受到“紧箍咒”的代表——教条主义者的排斥和打击,处于一生中持续最长、程度最烈的低谷时期。在此之后,我们看到毛泽东在斗争策略方面有了质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可以用他本人的一个说法来概括:有理、有利、有节。以往,他往往看重有理,而后来,则同时关注了有利和有节。显然,这个进步是要归功于“紧箍咒”的。对这种变化,不妨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遵义会议。长征之后,尽管失败的现实已经有力证明了教条主义者的错误,但他们的力量依然占据主流,而毛泽东不过是被排斥在决策核心之外的一个“孤独的真理捍卫者”——每次政治局开会,他只有一票。结果,长征路上,他开始做王稼祥的工作,通过王稼祥,后来又作通了洛甫(张闻天)的工作。尽管如此,力量依然不够,用他自己的话说:“每次政治局开会,都是三票对四票。我这一边,我一个,稼祥一个,洛甫一个。他们那一边,博古一个,李德一个,朱德一个,周恩来一个。……我就提出,我们不要老是开这样的会了,不行了。可以扩大一下,扩大到军团一级,这里边有赞成我的意见的人,也有赞成你们意见的人,开一个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决定吧!他们也同意了,这个会就是遵义会议。遵义会议上有的人要我代替博古,我说那不行,那样斯大林就不会同意了。硬要这样搞,那就会弄僵了,……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对的。实际上并不影响我的领导地位。这样中国革命就开始走自己的路,不听斯大林的那一套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他再象以往那样去穷究教条主义者的全部错误,如果他不是事先作了那样艰苦细致的工作,遵义会议以后的历史也许就会重写。这难道不是恰当的策略吗?
第二个是建国后出访苏联,最终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对这件事,毛泽东自己讲,“我是一肚子气,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真正的爱国主义者,也都是一肚子气”。为什么他会一肚子气呢?主要不是因为斯大林不接送(其实,最终参加了在克里姆林宫之外举办的中国的答谢宴会,对那时的斯大林而言已经算是“破例”了——只为毛泽东破例),而是因为苏联、斯大林的大国沙文主义。他不但把外蒙古继续占为殖民地,而且不肯放弃雅尔塔协定中苏联侵占中国的那部分利益。会谈中,毛泽东一谈到外蒙问题,斯大林就变了脸,认定毛泽东是“民族共产主义者”(他就不想想自己是“什么共产主义者”),实际上中断了会谈,还在他房间里安装窃听器。毛泽东则正好想通过这个窃听器把自己的态度告诉他们:大骂一通,说明天就回北京。倒是很见效,会谈继续了,但外蒙问题也就不能再谈了。以毛泽东那样具有强烈国家主权意识的人,明知谈定的友好同盟条约包含不平等因素,但最后还不得不签字(直到同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彻底决裂、取消其在新疆的特权、赎买旅顺口之后,我国才算完全独立)。为什么呢?因为要“照顾大局,为了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试想,当时的新中国内患未平、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帝国主义在封锁我们,斯大林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又拥有着难以撼动的权威……当时的情况下,为了争得宝贵的支持和援助,除去签字难道还有更好的选择吗?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再次看到毛泽东的策略。顺便提及,常有宵小之徒、肤浅之辈,凭借一些类似的事例,大放其厥词,说毛泽东惟斯大林之命是从等等。这种滥调,除了证明他们自己的浅薄愚蠢之外,别的什么也证明不了。实际上,当时的国际共运中,真正勇于同斯大林抗争的恐怕没有几个,而毛泽东绝对算其中之一。
在毛泽东的一生中,我们很少看到向错误妥协,特别是在关乎国家主权问题上的妥协。上面列举的两个,堪称他一生中较大的妥协,而一次是为了中国革命的大局,一次是为了中国建设的大局。这种妥协、这个意义上的妥协,不是策略又是什么呢?也许,这样的妥协与“走自己的道路”,原本就是辩证依存的:妥协本身,就是“走自己的道路”所必需的。另一方面,妥协只是暂时的,是为了时机和条件成熟之后的反击。例如:延安整风就可看作对第一次妥协的反击,与苏联的决裂也可看作对第二次妥协的反击,而且,这些反击都获得了成功。
(四)谈到毛泽东的勇气,更是令人仰慕不已。而这一点,是成就英雄所必需的,当然,也是历来的英雄所必备的。
关于勇气,孟子曾有过精彩的论述。古代有个叫孟贲的勇士,别人问他,生乎勇乎,曰勇;贵乎勇乎,曰勇;富乎勇乎,曰勇。也即:生、富、贵都是人所渴求,但孟贲只要“勇”。而孟子则认为这种勇不难做到,并举了几个例子,对不同的“勇”作了区分。以下,让我们对他的论述作个梳理。
第一类可称作“必胜之勇”。如北宫黝之勇:不肤桡(肌肤被刺都不颤动),不目逃(眼睛被刺都不眨眼),受一点委屈就觉得像在广众之下被鞭打一样,既不受普通百姓的污辱,也不受万乘之君的污辱等。此类勇基于战胜,如遇不胜则屈矣。
第二类可称作“无惧之勇”。比如孟施舍之勇:“视不胜犹胜也”。“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在他看来是“畏三军者也”,他孟施舍不会那样:管它胜与不胜,只求“无惧而已矣”。 此类勇基于无惧,比第一类要高级一些,但忽略了“道义”(不论正义与否),如遇不义盲目去勇则谬矣,将会带来“助纣为虐”。
第三类可称作“正义之勇”。比如曾子,“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孟子所推崇的,并自称“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此类勇,有惧有不惧,判断的标准则是正义与否。
从毛泽东身上可以看到,其实还有第四类勇,可称作“大义之勇”。从形式上看,它与“正义之勇”有类似,抑或是相通的,但从实质上看,它则远远高于“正义之勇”。前已述及,正义之勇比无惧之勇高明的地方,在于它按照是否正义的标准来选择惧与不惧;可再进一步,判断正义与否的标准又是什么呢?在曾子那里,这个标准不过是儒家的那些信条、价值观罢了。君子小人之分、劳心者劳力者之别、对封建特权的认可等等,必然决定了在他的那个标准里,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可能成为第一要求。然而,在毛泽东那里则不然,他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他一生坚定的信念和行动的准则。只要他认为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他就义无反顾,虽千万人吾往矣!这种“大义观”,使他成为真正的勇者。由此而论,“正义之勇”不过成就小我,而“大义之勇”则可成就大我。事实上,也正是这种“大义之勇”,成就了毛泽东心目中的“大我”——为了人民的利益。不妨举几个例子。
一是决策抗美援朝。毛泽东本来是不同意爆发朝鲜战争的,主要考虑是国际形势不允许,而且中国共产党还不能有效地支持北朝鲜。但是,战争还是爆发了,那是因为斯大林和金日成的坚持。后来,美国介入,仁川登陆,战争形势逆转,人民军岌岌可危。此时,金日成的次帅朴一禹拿着给毛泽东的急信赶到北京,请求中国出兵援助。
且看当时的中国,政权未稳、百业待兴、国力孱弱、装备落后,没有空军的支援,倒有士兵的厌战;而对手则是号称世界头号强国的美国;斯大林又害怕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放弃了出动空军的承诺(战争后期还是出动了)。如此形势之下,要不要出兵,敢不敢同如此强大的对手进行面对面的战争较量,难道不是一个有着巨大挑战的、艰难的战略抉择吗?对此,“必胜之勇”是不敢抉择的,“无惧之勇”是盲目面对的,“正义之勇”是惴惴不安的,惟有毛泽东的“大义之勇”是当之无愧的:为了中国人民以及世界被压迫人民的利益,“应当参战,必须参战,参战利益极大,不参战损害极大”。最终,1950年10月8日,毛泽东发布了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命令:为了援助朝鲜人民解放战争,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们的进攻,借以保卫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及东方各国人民的利益,着将东北边防军改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
三年多的浴血奋战之后:中国人民志愿军最终成为坚强、不屈、勇敢的代名词,永远铭刻在世界战争史上,共歼敌109万人(《国史通鉴》记载),完全改写了近代中国对外战争的耻辱史;美国用兵44万,美国官方统计死亡、失踪54246人,骄横不可一世的麦克阿瑟丢官去职,第八集团军司令官沃克翻车身亡,最终在一场没有获胜的停战协定上签字……
二是同苏联大国沙文主义决裂。问题的起因,在于围绕前述那两个方面所出现的分歧:一是对正确道路的认识分歧,也就是意识形态的分歧;二是围绕国家主权、尊严的矛盾。尽管斯大林有大国沙文主义思想,但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同当时的中共尚无大的分歧;尽管斯大林对中国革命也犯有瞎指挥的错误,但他给中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援助也是中国人民永远铭记的(仅抗美援朝期间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2个空军师的装备及其训练)。斯大林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意识形态出现严重分歧,国家主权和尊严依然收到赫鲁晓夫大国沙文主义的侵犯。此时,艰难的抉择再次摆在了毛泽东面前:要么屈服于苏联,那就会丢掉马列主义(当时认为苏联搞得是修正主义),成为东欧(南斯拉夫等除外)、蒙古式的附庸,丧失革命成果;要么,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那就要准备承担战争的风险和很大的民族牺牲。结果,大义之勇的毛泽东又一次顶住了压力,选择了独立自主的道路。对此,处在现时代的我们可能难以真正理解,因为在我们的时代,我国已经完全独立、可以平等面对别国,国际环境相对平和。但只要设身处地去想也许能体会到,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中作出那样的选择将需要怎样的勇气和胆略:要面对撕毁合同、撤走专家,面对边境陈兵百万,面对一片反华浪潮……但这一切一切都比不过毛泽东心中的那个最高价值: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也许,付出代价与“走自己的道路”,同样是辩证依存的。而付出代价也只应是暂时的,为的是未来的更大胜利。
(五)伟大的毛泽东,随着他“自己的道路”探索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自己的道路”,终其一生孜孜不倦。他领导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革命道路,在建设时期也有许多光辉思想,可最终“成果”却集中反映在“文化大革命”那里。过程是伟大的,成就是辉煌的,最后的结局却是令人痛心的。对此,我们将在“‘文革’回头看”中再作进一步考察。这里,仅谈些笼统方面。
第一,中国人必须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对这个信念,决不应因为毛泽东晚年的失误而有任何动摇。改革开放这些年来中国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也正在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坚持这样的信念并践行。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很简单却又不可辩驳的:国情不同。细而言之,任何一个现实社会的存在、建构和运作都是通过相应的社会运作机制来实现的,这个机制,既包括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组织机构(诸如法院、协会之类),也包括各种规范或不规范的社会运行规则(诸如法律、政策、道德规范之类),还可以是两者的结合。而全部社会运作机制都应当立足并有赖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它们包括:1)物质生产力及其生产方式;2)文化生产力以及作为其表现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种艺术、道德、宗教、政法、哲学、自然科学等全部文化财富以及与此关联的观念、信仰、习惯、思维方式等;3)自在人性,主要表征着由既定社会条件所客观决定的自在人性的现实水平;4)成员精神素质,包括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三个方面。那里的国情,我们以为主要就是这四个方面。国情的不同,决定了社会运作机制的不同。
第二,必须着眼普遍满足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要以为这是“老生常谈”,实际上它是“自己道路”的根本目的,是灵魂。哪个道路最有利于这个目的的实现,就应当选择哪个道路。毛泽东终其一生都是围绕这个目标的,而他后期的错误也恰恰体现在:主观愿望和实际效果出现背离。其中的原因,在于他的理想道路脱离了当时(甚至包括现在)的实际。
第三,谦虚谨慎、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兼听则明,可以说是毛泽东用正反两个方面留给我们的“四大法宝”。纵观毛泽东对“自己的道路”的探索,凡是他做到这几条的时候,都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即使稍有失误也能很快克服纠正。长征时期,正是他迅速认同了彭德怀、林彪等提出的建议,才取得了二渡赤水后的遵义大捷;四渡赤水后,正是他果断接受了彭德怀的“甚至入滇”建议,才有了后来的“北盘江”,乃至大渡河。到了晚年,其才能、勇气依然不减当年,其策略更达到炉火纯青,却走进误区不回头。丢掉这几个法宝,当是重要原因。
顺便提及,我多年来一直有种带点宿命色彩的认识:在中国社会基础条件没有根本变动的情况下,
善始者总难以善终。反思毛泽东,又使我想起了这种认识……
激情如火(jqrh.top263.net)首次发布:0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