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激 情 如 火 |
每周一文 | 激情理论 | 纪念毛泽东 | 古今中国 | 投稿交流 |
| 无拘无束 | 发展方略 | 刘可非专辑 | 激情文库 | 返回首页 |
从不提倡见义勇为谈起
何勇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来,全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都在学习和贯彻“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这无疑是我国社会的重大进步,但也出现了一些偏差,本文想从不提倡见义勇为与“以人为本”的偏差谈几点浮浅的人识:
一.“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是指“人”而不是“我”
“人”是指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的总和。“我”是指自己,某个单一的人。“人”与“我”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能等同更不能混淆。“人”相对于“我”是指“我”之外的人,正所谓我为“己”,他为“人”。孔子在《论语》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近代著名佛学大师印光大师在《印光开示录》中说:“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马克思、列宁、刘少奇都曾说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中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些致理名言明确地标示“我”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实体。
党中央“以人为本”治国理念中的“人”显然是指中华民族“人”的总和,决不是一个个分割的“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刻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温家宝总理也曾明确阐释:“以人为本”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这里“以人为本”的“人”显然是指人民群众这个整体,而不是13亿个分割的“我”。
二.“以人为本”在理解和执行中的偏差
坚持以人为本,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它明确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人类生活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三个部分构成的,笔者认为,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性和谐发展。“以人为本”落实到“我”主要应以“我”之外的人群为本。然而有些人却在张扬单个 的自我孤立甚至贪婪地发展,他们视“我”为“人”的主体,即“唯我为本”。这方面的勃论和实例很多,最为明显的是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不提倡甚至反对见义勇为。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利他主义行为,是“以人为本”的最高体现,用“以人为本”来否定“以人为本”,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确令人费解。
1.摘下赖宁像是鼓动学生“唯我为本”
据千龙网报导: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实施,为落实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强调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一度被树为少年英雄的赖宁的照片,最近纷纷从北京市的中小学校园的墙上被摘下。
笔者认为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教育学生不盲目地见义勇为,不做无为的牺牲,遇险讲究应对策略是对学生生命的负责和爱护,但一味强调自我保护,将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赖宁与学生自我保护对立起来,实际是在鼓动学生“唯我为本”。
人生的终极目的不是生命的延续,而是生命的价值,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要求。如果我们让学生为了自我保护而抛弃见义勇为,不顾他人的死活,无疑是向学生灌输自我生命致高无上的思想,从而使学生滑向““唯我为本”的泥潭。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告诫学生在遇险的关键时刻应以拯救他人生命为首选,不能选择临阵脱逃。在施救过程中不要首选献身,应竭力寻求其它办法。别无选择时应量力而行,明知施救必死无疑又救不了遇险者,就不要再做无为的牺牲。例如:遇落水者首先应该向大人呼救,呼救不成时,如果自己会游泳就应冒死施救,如果自己根本不会游泳,施救等于送死,既断送了生命又未体现生命的价值,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救法切不可为之。
2003年初北京颁布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时,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提法是“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提法是“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笔者认为这种提法并未否定见义勇为,只是明确了见义勇为的方法不一定要冒生命危险。遗憾的是各学校在执行规范时严重走样 ,彻底否定了学生见义勇为,连默默无闻兴许灰尘满面的赖宁像也必须驱逐出学校的大门,一个“以人为本”思想和行为达到最高境界的少年英雄连偷偷窥视同龄人读书的权力都被剥夺了。
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佟丽华律师在解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说,挂什么照片是学校的自由,与该条例无干。《条例》从立法层面不能鼓励中小学生从事危险行为,但并不等于说学校不该对学生进行利他主义和勇敢的道德教育。笔者认为挂什么照片的确是学校的自由,但摘下赖宁的照片就不是学校的自由,因为他们摘下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精华,是中华民族道德规范所不能容忍的!
2.不提倡与入室窃贼搏斗是鼓动公民“唯我为本”
据华商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杨菊凤)“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报警……”这是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通过电视台进行治安预报时对市民提出的忠告。引人关注的是,警方没有像过去那样,提倡市民勇斗盗贼,而是告诫人们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
连山公安分局负责编写治安预报的民警对记者说: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但是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公安机关执法理念也应该与时俱进,要树立珍惜生命意识,以人为本,这也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所以经过分局有关领导批准,治安预报中就加上了这样的忠告。”
笔者认为葫芦岛连山公安分局理解的“以人为本”与党中央“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本质区别,前者的“人”是指个体公民,后者是指整体公民。如前所述,“以人为本”落实到“我”(个体公民)头上主要是以“我”之外的人群为本,否则就是“唯我为本”,葫芦岛连山公安分局提倡的正好是“唯我为本”。他们强调了“我”之生命的宝贵,忽略了群体生命的宝贵,因为告诫公民不要与歹徒搏斗,无疑助长了歹徒的淫威,使更多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令亲者痛仇者快的做法,与党中央“以人为本”的理念背道而驰。恕我直言,这种做法与汪精卫投降日本很相似,汪也是告诫人民日本人有枪,为保全生命不要抗日,忍辱做日本天皇的臣民。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但是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这种说法看起来很赋有人性,但“人”不是本质意义上的“人”,而是本质意义上的“我”。是的,财物丢了,可以再获得,可维护群体利益的正义丢了,能补得回来吗?是的,个人的生命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但群体生命的潜在威慑就可以不顾吗?
葫芦岛连山公安分局告诫公民:“如果居民发现有人入室盗窃,不要鲁莽行事,要采取开灯、发出各种动静等方式,将盗贼吓跑,然后及时报警,让警察来抓捕盗贼。”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自相矛盾且有失公安机关水准。盗贼明知你不敢与其搏斗,还会被开灯和发出动静吓跑吗?还会让你报警吗?既便是报警了,警察抓住了盗贼,今后盗贼报复怎么办?生命的威慑不是更大吗?按照葫芦岛连山公安分局对“以人为本”的理解来推理,公民要想确保生命安全,唯一的办法是:当盗贼破门而入时,首先是双膝下跪,乞求盗贼给条活路,盗贼不点头就不要起来以显示自己的诚意。盗贼点头了,首先给盗贼泡杯最好的毛尖,如没有毛尖就向盗贼讲清楚,等下次来再补上,然后将家里最好的食品拿出来让盗贼吃饱喝足,再主动把家里的现金和值钱的东西摆到桌面上,让盗贼自由选择。这样也许会感动盗贼令他下次不好意思再来也无报复的理由,兴许还可与盗贼成为朋友,待下次盗贼久不得手囊中空空饥肠鹿鹿时,就可前来饱食美餐几顿。如果公民与盗贼都成为好朋友,公安也就无须再告诫公民不要与入室盗贼搏斗了。
三.偏差的危害
上述两个几乎震惊中外的实例表面看是孤立的事件,但它们给社会和民族带来的负面效应远远大于正面效应。它们令本已因社会道德高速滑坡而迷惘困惑的有良知的公民更加忧心忡忡;它们令无数为共和国而献身的英烈在坟墓里失声悲哭;它们让活着的见义勇为的英雄无比尴尬;它们令正义在邪恶的淫威下向隅而泣!
1.“驱逐赖宁”加速了社会道德的滑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英雄从前台走向后台,从万众瞩目的公共场所走向冰冷的档案馆。中国人学英雄争贡献的精神变为闯商海争大钱的热情,英雄已渐渐被人遗忘,很难再左右人们的思想或行为。笔者的女儿是一九九二年上学的,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她竟然问我赖宁是什么人。北京团结湖小学一个学生对《燕赵都市报》记者说:“赖宁是谁啊?叔叔找英雄为什么不直接去他们部队?我从来就没听说过赖宁。”这些说明当代的中小学生对赖宁的印象并不深,赖宁难以破坏他们的自我保护。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出现的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很少,献身的更少,说明成年人对中小学生的保护和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做得很不错,中小学生不顾生命见义勇为的现象远未形成社会问题,用不着过份地杞人忧天。倒是未成年人犯罪率连年上升,高占总犯罪数的70%,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显然是不能怪赖宁的,只能说明中小学生学坏人学得不错,只能说明学校对学生的利他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教育欠缺。在这种情况下,强行“驱逐赖宁”到底是为哪桩呢?在社会缺乏英雄,文化冷落英雄,老百姓呼唤英雄的时侯,硬是要排斥英雄又是为哪桩呢?当下社会道德水准不佳,公平缺失,邪恶横行,这与冷落英雄有直接的关系,用“唯我为本”的理念去“驱逐赖宁”无疑会加速社会道德的滑坡,促使社会变成“唯我为本”的泥潭。
2.告诫公民与歹徒妥协将使邪恶势力更加猖獗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空前发展,邪恶势力也随之空前发展。犯罪率达到万分之三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6项指标详细解读》第十项,经济参考报),是五十年代的六倍。如此严峻的治安形势,光靠现有政法机关的数量和质量是扼制不了邪恶势力的。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坚决依靠群众与邪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实现根本好转。资本主义的美国都用允许公民私有枪支来扼制邪恶势力,社会主义的中国就更应该走群众路线了。如果我们的政法机关都像葫芦岛市连山公安分局那样告诫公民与歹徒妥协,那无疑令邪恶势力拍手称快,他们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行凶作恶了,他们怕政法机关,但更怕全民的亢起,一旦全民亢起他们将无立足之地,五、六、七十年代中国良好的治安状况足能说明这个问题。
四.产生偏差的主要原因
1.历史自私性与外来自由性的融合为偏差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封建小农经济,从中蕴生出的农耕文化相对于西方的封建游牧文化更具独立性和自私性,加之明、清两朝的闭关锁国使这种独立性和自私性得到空前的保护和发展,它们在中国人身上可谓是根深蒂固。清朝末年以康有为、梁起超为代表的改良派企图用资本主义自由思想来改良农耕文化,但他们失败了。孙中山企图用资本主义自由理论取代农耕文化,娄战娄败后选择了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道路,可惜壮志未酬身先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斗争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它强调公平公正,共同富裕,并用强大的行政机制强行推行,但短期内无法清除自私的农耕文化,从而造成效率低下。为解决这个问题,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改革者引进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也跟进了资产阶级自由文化,这种文化与传统的农耕文化在知识精英的思考和探索中实现了暂时的融合。融合出的文化追求以自我为单位的自由但保留着农耕文化的自私,它自觉不自觉地排斥毛泽东时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英雄主义和见义勇为的利他主义。
2.执政党的治国方略给偏差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政权的绝对稳定,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思想理论建设。由于推行市场经济,从中蕴生出的资本主义自由思想和文化对政权产生过冲击,其结果是双方达成妥协,前者放弃对政权的奢望,转而与传统农耕文化寻求融合, 追求自我的自由发展和利益的最大化自私化,后者容忍前者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和发展,但不得威慑政权。由于接受资本主义自由思想和文化的知识精英只适应发达的城市,不喜欢落后的农村,随着农村分田单干的复苏传统的农耕文化又重新统治农民的思想。执政党的理论基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只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口号和文字,并未深入人心,更未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所以当执政党按照自己的理论基础创造一种新的治国理念时,落实到社会各个群体就会打上各自的思想和文化烙印,进而产生偏差。
3.“以人为本”与“以我为本”的误区为偏差提供了避护所
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人”诚然是指中华民族这个庞大的群体,但它的甘露必然洒向一个个“我”,这就决定了它不全盘否定“以我为本”,个体的“我”只要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内“以我为本”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问题是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很难把握,法律具有明确条文,只要执法者公平公正还有准确把握的可能,道德的天平是装在“我”心中的,古今中外都没有明确的标准或条文,全靠“我”的道德素质来把握。这就很容易在“以人为本”与“以我为本”之间产生误区,“我”要打着“以人为本”的晃子不顾道德规范顽固地坚持“以我为本”(实为唯我为本),他人也无可奈何,“我”甚至会活得很萧洒。
六.纠偏的方法
在全民道德水准逼近道德底线的时侯,还要排斥或否定见义勇为这种致高的道德品质,无疑是在中华民族的伤口上擦盐!如果任其漫延,等到“神六”上天“神气”恐怕就要入地了。笔者认为,各级党和政府应对这种举“以人为本”之旗行“唯我为本”之实的现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扼制,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各级党群机关应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精神文明建设上来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得当,运转正常,但与之对应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显得较为薄弱,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高速正常发展的经济建设与相当滞后的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经济建设由强大的政府机构去调控和服务,各级党群机关应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精神文明建设上来,应努力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深入国民心中。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我们应该允许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存在和争论,但对于明显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显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严重伤害民族尊严和感情的言行再也不能含默不语了,因为绝大多数国民是真心诚意跟着共产党走的,他们希望清楚地看到党的观点和立场。如赵薇穿日本军旗装事件、驱赶赖宁事件、不提倡与入室盗贼搏斗事件等等,虽是孤立的事件,但震惊了整个中国甚至世界,社会上众说纷纭,互连网上争论如潮,国民困惑迷惘!如果党有明确的表态国民心就亮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不停地攻击我国的一党独裁,但只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符合最广大国民根本利益的并为国民所理解和支持的,独裁又何妨?毋庸致疑,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符合最广大国民根本利益的,但如何让它深入国民心中从而得到国民的理解和支持的确有较大的缺口,目前国民的心态大多是迷惘困惑的,互连网上的争论完全可以窥见一斑。国民的迷惘困惑对党的执政十分不利,该下大气力了!
2.加强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
当下我国的文化市场是较为混乱的,比例严重失调。一是城乡比例失调,中央有12家电视台,农村台却只有1/3家(中央七台少儿、军事、农业),80%的农业人口只拥有2.75%的电视节目,这还是中央,地方连2.75%都没有。各省及地级市几乎都有都市台,但没有一家农村台。以湖南省为例,……
二是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比例失调。这种比率笔者无法统计,但如不是“七一、十一、”等与党和国家有关的纪念日前后,观众很难看到反映主流文化的电视、电影节目;玲朗满目花枝招展的图书、杂志封面,基本看不到英雄的形像;万众瞩目的公共场所不是衣服少得不能再少的美女就是西装革履包扎得严严实实的俊男,原有的英雄形象不知是火化了还是被人们的脚步踩灭了;
三是心灵文化与感观文化比例失调。在我国现有的文化市场上,真正能催人奋、进感人肺腑、静化心灵的作品很难觅见,恐怖、色情、颓废、等只能刺激感观的作品却充斥市场;真正贴近群众现实生活的作品很少,脱离群众的纯文学作品却比比皆是;真正同情平民的作品不多,歌颂富人名人的作品却多如牛毛。
从某种意义上讲,文化市场比例失调比其它硬商品市场比例失调更可怕,它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它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能否被国民所理解和拥护。文化产业已市场化,作者写什么,出版商、文化娱乐公司生产什么都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决定,这就更需要政府加强对文化市场的调控。笔者认为,党和政府应像调控硬商品市场那样,从政策、价格、资金补偿等方面设法刺激农村文化消费,鼓励文化产业适当多出主流作品、健康作品,平民作品和民族特色作品,使文化市场保持协调发展,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文化市场深入人心,使见义勇为、集体主义、英雄主义等民族精神通过文化市场发扬光大。
3.大幅提高见义勇为的英雄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英雄人物的政治待遇一落千丈,经济待遇也不尽人意。许多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重大牺牲的英雄至今还生活在贫困中,有些新时代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的英雄连医药费都没有保障。如28岁的湖南涟源市杨市镇砖湾村村民毛永固被政府授予“救火英雄”,却因没有生活保障而被迫犯罪;黑龙江省漠河县图强林业局消防中队值班司机于金水在火海中救出十几个孩子,其妻子女儿却靠四川农民任志成抚养,女儿重病医药费还无着落;全国尽存的雷锋出租车上的雷锋像被主管部门强令摘下,要换上统一的商品广告,等等等等。这种现象伤透了英雄及其家人的心,也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当下社会见死不救层出不穷的现象与英雄的待遇有直接的关系。英雄理应是民族最闪亮的名星,党和政府应像商界和娱乐界吹捧名星那样抬举英雄,哪怕勒紧裤带也应给英雄一个理想的经济待遇,否则愧对的不光是英雄,更重要的是愧对中华民族的正义!
激情如火(http://jqrh.top263.net)首次发布:0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