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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西方在国家管理上的根本分歧初探
老 田
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发展的前景不一致,在国家管理的深层次上,中国和西方的分歧带有根本性质,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趋同。
一、 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
在铁制农具发明以后,人类在对自然的生存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老虎和狮子这样的猛兽不再是人类生存的第一威胁,人类再大自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中国和西方出现了根本分野,中国人保留了更多的先民遗产---温和的道德主义,而西方人更崇尚丛林法则---竞争性的利益准则,东西方文化的根本分歧就在这里。
在此后长期的各自分离的前进过程中,西方人很好地发展了利益准则普遍化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制度,并在地理大发现以后,通过奴隶贸易和鸦片贸易等原始积累手段,顺利完成了资本主义化的第一步。而中国人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时期里,在道德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集权制度,从而使中华民族能够在季风气候的“饥荒之国”里,集合起全民族的力量共同奋斗,把源远流长的文明成果保留下来。
作为一个派生的结果,中华民族能够完成民族大融合形成稳定的统一国家,而西方终于分离成几十个独立的国家;中国以占世界1/4的人口使用统一的汉字,而西方发展了几十种区域和民族语言。欧洲的中世纪一片荒凉,而中国人以不懈的毅力完成了长城和运河这样的旷世大工程。
在道德主义的基础上容易形成集体主义,在利益准则的基础上产生个人主义。本世纪中叶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梅奥发现,中国人和以色列人比西方人更具有集体主义倾向。
二、 在发展前景上的重大区别导致管理目标的根本修正
以欧美为代表的富裕和发达,其经济特征是“资源依赖进口,产品依赖出口”。在这样的经济体系中,市场竞争力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地位,管理是以“追求效率”为中心的;因为若不能使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并占领市场,就无法赚取外汇以支付进口资源所需要的费用,天下毕竟已经没有白吃的午餐。
在一些资源特别缺乏的国度如日本,人们对竞争力的追求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我的一些朋友在日本呆了一段时间回来以后说,日本人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危机感,所以也格外有敬业精神。好象就只有一个例外,台湾人的自我感觉是格外好,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在全球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之下,富裕和发达不具备普遍意义。大陆的发展的现实目标只能是小康水平,而且要真正实现这样的目标也并不轻松,必须集中民族的力量,突破自然的限制,更多地生产并利用可再生的资源。西方以“追求效率”为中心的管理目标,必须为“更充分利用资源”的目标所修正。
作为一个例子,在三峡工程论证的过程中,加拿大的长江联营公司推荐160米蓄水位方案。该方案得到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世界银行还宣称“将不支持任何高于160米的方案”。但是在八十年代中国极其希望国外资金支持的背景下,还是选择了175米蓄水位的高水位方案。这一事情的分歧,并不在于双方在工程的最佳投资效益认定上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中国的工程决策除了要考虑单个工程的最优投资效益以外,还不能放弃“充分利用资源”这一目标。
为了实现普遍的小康生活,中国人大概必须跟我们的列祖列宗一样,建设许多举世无匹的巨大工程。如投资巨大的南水北调的东线和中线工程大概还算是小的;西线南水北调工程有可能最终扩大建设规模,而且可能会改成全抽水工程完全进行汛期调水,年调水量将会增加到300-400亿立方米,借以配合解决中国水电站丰枯季节出力差大的问题。而议论中的大西线调水工程更是把调水范围,从长江扩大到澜沧江、怒江和雅鲁藏布江,这样的工程,其规模之大对政府和民众的意志都是一个考验。
三、 在发展前景上的重大区别导致社会阶层价值取向的重大差异
实际上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中国以“忠孝”为主的个人自我抑制的家族集体主义就已经发育,否则就无法很好地集中力量以抵抗天灾和解决共同的安全问题。所以平民主义目标在中国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从先秦的民本主义到毛泽东的纯平民主义,都有着不同于西方的独特重要性。
在古代中国长城以北一直延伸到西伯利亚,气候不适合发展农业,只适合于发展畜牧业。所以中华民族的主体---农耕民族始终无法有效地控制这个地区,而游牧民族的强大对定居的民众构成很大的威胁,历史上从周代开始到明代止,游牧民族“寇边”的问题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只是到了晚清,对中华民族的威胁才由陆地转移到海上。所以自古至今安全问题始终是中华民族所不能回避的一大难题,正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中华民族前赴后继地修筑长城,才使得这个问题得到部分解决。
而中华民族生活在一块季风大陆上,水旱灾害频繁,又摊上一条以“善淤善决”著称的黄河而不是清江,人们也必须团结起来和洪水搏斗。从大禹时代到现在,中国人已经和黄河搏斗了几千年,目前也只能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恐怕我们的子孙还得继续和黄河斗下去,好象没有速成的方法和一劳永逸的高招。这样的问题在今天也仍然需要集中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解决。
在安全和民生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中国人没有坦途和捷径可走,必须集中力量来共同努力。即使在今天中国人要过上小康生活,也必须在土地和其他资源利用上大规模突破自然的限制,兴建和运行规模庞大的调水工程才能达到目的。这样的工程在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自持能力在不可能具备的,必须以国家的力量进行广泛的利益输送和成本分摊,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平均主义的法宝还是要继续使用的,绝对的产权和绝对的个人主义与此是不相容的。
而且由于人均资源短缺,中产阶级在中国社会中占主导的前景在中国是没有的。对此恐怕不能长期容忍一部分人富甲欧美,而绝大多数人长期贫穷,辗转沟壑间。这是因为基本的人道精神要高于商业自由和产权绝对化,多数人的生存权利要高于少数人先富快富的发展权利。在中国,多数人的生存和少数人的发展权利,不是一对容易“兼顾”的目标。
正是基于中国人均资源不足的特点,普遍富裕没有可能,中国精英主义者注重独特的阶层利益(独善其身)的现象非常突出,与民众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分化都非常严重,这不仅由来已久并将继续下去,这与西方的中产阶级非常“爱国爱种”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就是老毛反复提到的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动摇性和依附性”问题,并发展到对精英主义者极端厌恶“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而中国的精英主义者也确实不知“爱人和自爱”。实际上直到今天,主流精英仍然脱离民众和国家利益甚远,许多网友还在担心精英卖国。
确实,放眼整个世界,象中国精英这样肆无忌惮地攻讦中华文化,蔑视普通民众成为西方妖魔化中国人的最得力臂助,并充分表现民族虚无主义的大概只此一家,而主流经济学家几乎就是丛林法则的推销员。所以在中国抑制精英阶层的破坏性和自私,也是实现中国进步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毛泽东时代曾经作过这样的工作,虽然显得过于简单和粗暴,但是基于中国精英的特点,平民主义具有非同寻常的正义性和重要性,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年十月十三日
中国和西方在国家管理上的根本分歧初探(中)
迄今为止,所有的西方管理理论都是以“效率中心”为第一准则。也许可以这么说,这种管理的本质是“只见金子不见人”,同时这些管理理论所探寻的目标,也只是为了解决部分行业和部分人们的需要。由于在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之下,富裕和发达不具有普遍意义,所以效率中心的管理注定也只能服务于全人类中的少数人。
效率中心的管理假定人们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在法律的管制和威慑之下,能够和社会目标和整体利益相一致,能够求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换言之,人们的无序性不会破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反而能够促进效率的提高和技术进步。这个基础完全靠不住,已经为无数的战争和其他破坏性事件所证明。
笔者试图探寻另一部分管理的特点,它与“效率中心”的管理具有根本不同的基础。实际上在达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道路上,还有更重要的因素在起作用。
具体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积极效益和消极效益的管理
积极效益是指依投资而产生的收益,其特点是与投资的依存关系明确,而且收益集中易于管理,收益稳定管理成本也低,这种积极效益可以与投资挂钩。典型的工商企业投资就是这一类型,其管理原则是以“效率中心”为第一原则的,微观机构的管理多数采用这一原则。
消极效益是指若不加管理就会产生损失的类型,避免损失也是一种最重要的收益。这种消极效益的特点在于:不是明确稳定的而是具有概率发生特质,利益分散,管理困难管理成本高昂,收益很难与投资挂钩。典型的如防洪和抗旱工程投资,其管理原则是以利益输送和成本分摊为特点,宏观和战略管理原则与此接近。
一般而言,消极效益多依自然状态变化而产生,在生存空间广阔或者市场容量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放弃和回避特定自然不利条件的方式,变消极效益管理为积极效益管理,若无回旋余地则必须加以管理。
对于积极效益和消极效益,不能使用同一原则管理。美国亚利桑那州中央输水工程在建成以后,试图以积极效益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要求工程具有经济自持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结果导致工程输水能力长期大部分闲置,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就是这样一个反面范例。而以色列的输水工程成效显著,是因为以色列农业人口不到10%,而且接近欧洲市场,农业可以放弃低效率的粮食种植,而改成出口花卉和蔬菜为主要品种,单位面积的产值大幅度提高以后,输水成本(目前以色列每公顷水费支出为360-840美元)的承受能力提高,实质是已经化消极效益为积极效益,所以其输水系统反而具有了规模经济的优势。
今天国内许多专家喋喋不休于节水种植技术,枉顾市场是否具有接纳种植品种转换的容量,不考虑消极效益是否具有转换为积极效益管理的条件,是一种非常有害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实际上,在八十年代对水利事业实行“效率中心”的管理,正是我国水利设施失修和破坏的根本原因。所谓的“市场经济规律”不是没有适用范围的。
2、 充分利用资源和效率中心的矛盾
资源的充分和合理利用,既不是单纯的积极效益管理,也不是单纯的消极效益管理,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在资源无限的条件下,可以按照积极效益原则管理,否则就应该更多地适用消极效益的管理原则。
西方在世界市场上确立了自己的工商业竞争优势,对世界资源利用基本上可以予取予求,本质上形成了一种资源无限的态势,所以可以适用“效率中心”原则,来进行国家宏观管理和社会资源配置。对于难以在世界市场上确立竞争优势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必须立足于充分利用资源的消极效益管理原则,不能盲目跟风,否则无法达成自己的最优目标。
“企业自由”可以是西方社会的圭臬,但在发展中国家必须给予重大修正,否则会对社会的总体目标造成极大破坏。
3、 公有制是对效率中心的反动和对“低成本运营方式”的突破
在几千年的农耕社会里,由于生产效率低下,财富积累困难,农民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低成本运营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下,风险需要绝对避免,新的技术探索、采用和推广困难,否则足以产生简单再生产都难以为继的风险。
公有制能够在人均收入和生产率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通过增强共同财富的数量,提高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比较快地突破“低成本运营方式”的限制,迅速推广新技术。私有制财产所有权的绝对化,不利于传统农村社会进步和涉及绝大多数人的民生进步,在发展中国家也必须予以坚决限制。
余生也晚,对七十年代的情形才有比较清晰的记忆,当时农村确实发生一些非常可喜的变化。用电的普及、有线广播的推广、杂交水稻制种技术、双季稻、甘蓝型油菜品种、山上换种杉树、油茶、油沙豆等新的油料作物种植、机械脱粒和耕田,这些对于那些“言必称西方”的人士而言,也许是属于早就应该有的,但是在占世界人口1/4的国度里,大概是战国时期发明铁制农具(笔者是职业农民出身,曾经使用过的犁与战国墓葬出土的,没有本质区别)以后,所发生的最重要的技术变化中的大部分。如果没有人民公社和生产队这样的机构,而是今天这样分散的一家一户为基本经济单位,恐怕很难设想这样的变化会顺利发生,并达到一个如此广泛和庞大的规模。
公有制的确立,能够大大增加剩余产品,对增加基本经济单位的抗风险能力,对接受新技术新产品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其实也与人类文明历史进程的加快具有相同的道理,在私有制确立以后,富人开始产生,剩余产品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加强的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在生产效率极端低下的年代,确实是曾经有利于技术和文化事业的进步的。
4、 环境质量管理是一种最重要的消极效益管理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发展,人们对环境资源的利用和影响能力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环境质量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一个必须进行优先管理的目标。
由于发达国家的市场优势,可以在交换中得到垄断利润,环境质量和发展目标在经济上是一对可以“兼顾”的指标。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没有这样的幸运,环境与发展是一对“两难”指标。并且发达国家主导全球分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环境负担,早已不是秘密,往往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负担先于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提前到来,这更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两难”处境,环境质量管理的负担更重。
5、 基本人道准则要高于商业自由
效率中心的管理只有在资源无限的前提下才具有普遍人道关怀意义,否则必须向基本人道关怀让步。发达国家在全球资源利用上形成的“唯我独霸”的态势,使得整个社会能够维持在一个“不可持续”的发达水平上,中产阶级能够在社会中占据大多数,而对于全球60亿人口而言,这样的幸运国家和幸运儿只能是少数如覆盖1/5的人口或者更少。
在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结构和最终产品分配必须向人口的绝大多数倾斜,否则将会危及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条件。这不仅仅是人道准则要高于商业自由,实质上是多数人的基本生存利益得免于饥饿和匮乏,要高于少数人先富快富的利益。
6、 对发展的软制约的突破
技术和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是一种硬性制约,而人为的利益分配和协调困难方面的制约是一种软制约,通过改善制度和激励措施可以突破软制约。当前利益对长远利益的制约,局部利益对整体利益的制约都是最常见的软制约例子。
老子曰“圣人无私乃能成其私”,能够放弃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得人,才能够取得成功。所以许多人认为《老子》这部书是一部兵书,而汉书作者则认为道家理论是“君人南面之术”,都是非常有道理的,该书确实第一次明确表述了战略原则和宏观方略与日常经验的根本区别。在毛泽东时代,人们能够为了民族利益牺牲自己(如抗美援朝战争中),能够为了长远利益牺牲现在利益(如农民进行了几十年的艰苦义务劳动),确实能够实现整体利益和战略目标,美国和西方在六七十年代最后不得不放弃与中国为敌的政策,就是这样一个范例。“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样的国家和人们确实是难与争锋。
在毛泽东时代的三十多年里,对土地平整和改良、水利和堤防建设的成就远远超过了几千年的成就积累,就是突破了利益协调方面的软制约,所取得的成就。
迄今为止,起源于欧美的管理理论,其中心法则都是“效率第一”。今天这种管理方式不仅远布世界,还扩展到宏观和战略层面,达到了它所不应该达到的地区和层面,其负面作用已经远远大于正面影响,对于中国和中国人而言尤其如此。
效率中心的管理,本质上是一种仅仅适用于积极效益的管理法则,其对于微观层面和工商业机构的有效性,基本上是不容置疑的,竞争的压力也已经证明对个人的行为是有效的。若希望效率中心的管理在国家管理层面起到正面作用,必须以资源无限为前提,在资源不是无限的现实中,只有西方发达国家能够在竞争力和垄断价格的优势下,在局部取得成效。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特别是处于季风气候的“灾荒之国”的中国而言,积极效益的管理始终只是国家管理中的一个部分,而对消极效益的管理必须在国家管理中占据一个重要地位,而不是发达国家中的偶然和个别现象。并且由于需要更多地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权利,需要突破“低成本运营方式”的制约,突破发展上“利益协调”方面的软制约,必须在国家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上作出与西方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由于根本条件的差异,发展中国家不能对发达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盲目跟风,否则只能是南辕北掣,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
中国在毛泽东时代的几十年间,曾经以亿万民众的伟大实践开创了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社会管理模式,其中在一些最主要方面都突破了西式“效率中心”的窠臼,呼应了久远的中华文化源流,为中国社会带来了最广泛最深刻的变革。由于现实政治的变换和精英主义者的个人幽怨,妨碍中国人对这一阶段历史经验的正确认识。回到历史的真实,正确总结这一历史时期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不仅对中华民族的未来具有现实意义,而且也将有利于世界人口的大多数。
二○○○年十一月八日
中国和西方在国家管理上的根本分歧初探(下)
管理并不是一种合适的书斋学问,而是千千万万人们的共同事业。惟其如此,管理的差异决不是一种单纯的学术和学理的分歧,而是涉及到人的本身。管理就其目标而言,实际上已经牵涉到文明的实质。
笔者所关注的是从毛泽东时代回溯到孔孟时代的管理经验,并试图对此作出界说;笔者所不关心的是西方的效率中心理论,除了它们与我们应该区别开来的地方以外。
一、从文化到管理
管理最初与文化和文明的起源相同,起源于先民的氏族群居社会中,需要共同的行为准则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统一人们的力量为共同的生存目标努力。道德和丛林法则是人们最熟知的行为方式,族群内部的道德整合,以及与自然界“鸟兽虫蛇”的生存竞争。
在艰难恶劣的生存环境中,个体的生存高度依存于集体,个体的利益和群体利益紧密相连,道德的自觉和反道德的破坏性也密切相关,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容易激发,是一个道德的黄金时代,也是一个“英雄时代”。舆论和道德的约束是有效的。
在人们对自然界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后,个体的生存不再高度依存于群体,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也就相应出现了分化,乃至于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界限也开始明朗化。管理的难度增加,社会开始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机构。国家机器开始走上历史的前台。正是在这个阶段,中国和西方出现了根本性的道路选择差异,中国人保留了更多的先民道德主义传统(孔子就是“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西方则发展了竞争性(或者排他性)的利益主义(丛林法则)。
实际上直到今天,管理的主要手段也还是立足于使命感的激发(道德法则的应用)和利益管制(以丛林法则为基础的竞争性的利益主义)。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的现实之中就是三条:胡萝卜政策、大棒政策和精神激励方式。从古代到今天都没有重大改变和突破。
二、从管理到文化
在所有的社会中,道德(利群)主义和利己主义都会同时起作用,只不过起作用的范围和程度的差异而已。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要“复三代之盛”,回到先民道德至上的黄金时代。但是在人们自私和利己主义的排斥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今天精英主义者言必称西方,动辄要“按国际惯例办事”、“引进西方的先进管理方式”,或者是要“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社会上建立完全以丛林法则为基础的体制,他们能够比大成至圣先师及其后继者幸运吗?
笔者有理由对西化论者的乐观情绪持高度怀疑态度。许多熟读西方管理理论的饱学之士,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抱怨“中国人素质太低”“缺乏敬业精神”等等,实际上正是“西方药”不治“中国病”的无奈。也许有一天我们的管理人员肯于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西方也许曾经为中国人设计过生产线,但从来没有为中国人设计过管理制度。如果到了这一天,适应于中国人的管理制度才会产生出来。
管理的无奈在于:在社会财产私有制的态势下,要调和分异(分离和异化)的利益主体去为一个非平等的目标努力。丛林法则导致的利益分化,不管是道德法则还是丛林法则,都很难予以消灭。所以管理不可能有所谓终极的和先进的模式,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一信条,这是一条在“必然王国”里漫长无边的回环往复之路。所以美国管理大师哈罗德-孔茨提到“管理学的丛林”,管理不仅是处在他所说的学术学理的丛林之中,而且在现实里,也确实还处在一个看不到出路的丛林里。学术毕竟不能不反映现实,而现实的矛盾也不可能不投射到学术世界里。
管理是推动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努力的手法,管理的成效最终需要有结果来检验,所以只要是效果不错,“朝三暮四”的必要性显然存在。而管理的目标却是文明演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管理手法和艺术可能收效于一时,却不能收效于一世;管理困境的解脱,也许需要文明回到它的源头,回到失落的道德自觉时代。除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理想之路,我个人看不到任何其他的光明。
三、对民主和法制的迷信思维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一书,开宗明义指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也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外在的人为的制度和法律,无论多么完善和高明,如果不通过人们的自觉遵守来起作用,仅仅依靠外在的监督和管理手段来应付,其成本必定是社会所承受不起的,看一看克林顿道德失律的监督成本就知道了。诚如老子所言,对于典章制度的迷信是靠不住的,而法制的产生正是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出现深刻分化后的权宜手段。
法制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也不可能用来调整人们的全部行为。虽然道德自觉从理论上能够达到这样的目标,但是历代以来无不受到自私自利的破坏,“复三代之盛”运动从来没有成功过。现实的管理道路必然是在这两者之间,任何试图单方面解决问题的思维都是站不住脚的。管理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也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寻求解决办法。
笔者曾经指出,由于东西方在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差异,中国的发展必须更多地向道德克己方面下工夫,在对消极效益的充分管理上致力于全民利益建设,才能够实现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而西方目前在资源占有上的优势地位,可以让他们在个人利己主义上多所发挥,个人主义和私有权绝对化也还不至于威胁到他们的“普遍富裕和发达”,动摇他们独占资源的“不可持续”的发展。
法制和民主对西方人的意义与对中国人的意义完全不同,他们有自私自利的条件,而中国人必须更多地致力于共同利益的安排。而集体利益的建设必然要求人们共同发挥克己精神,把个体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后,中国必须在国家制度上抑制个人主义和所有权绝对化。
对市场和民主迷信的人士,推荐读一读诺姆-乔姆斯基对新自由主义的如下评论“新自由主义卫道士最后的王牌是声称:除了新自由主义别无选择,共产主义社会、社会民主主义、甚至美国式最温和的社会福利国家都失败了,新自由主义已被接受为惟一可行的道路;它也许不完美,但却是惟一可行的经济体系。”
“有人将法西斯称作"毫不留情的资本主义",意指法西斯主义是纯粹的没有民主权利和民主组织的资本主义。事实上新自由主义才是真正的"毫不留情的资本主义"。它代表一个商业势力更强大、更具侵略性但面临更少的有组织反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商业势力力求将其政治权力法律化,并在每个可能的战线加以实行,结果市民社会根本无法存在。”
“正是在对非市场力量的压制中,新自由主义既作为经济体系又作为政治和文化体系在顺利运转。法西斯主义藐视正式形式的民主,它是以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为基础进行高度动员的社会运动。与之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在实行正式的选举民主制时才运行得最好,但与此同时人民不会获得必要的信息、参与的机会和公共论坛。正如新自由主义巨擘米尔顿·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所述的那样,赚取利润是民主的核心,任何追求反市场政策的政府都是反民主的。最好是将政府职能限定为强制执行保护私有财产的合同,而将政治讨论局限在次要问题上。生产、分配和社会组织都由市场力量决定。”
“简言之,新自由主义民主便是:基本上执行同样的亲商业政策的政党对次要问题进行无关痛痒的争论,尽管存在形式差别和竞选斗争。只要商业控制不受制于大众审议或发生变化,即只要商业控制不是民主的,民主就是可以容许的。”
“新自由主义的选举政治由此与社会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去关心它。新自由派的民主因而产生一个副产品以漠不关心和玩世不恭为标志的非政治化的公民。美国是新自由主义民主的发源地,但1998年国会选举投票人数达历史最低点,只有1/3的符条件者投了票。尽管当权者表面对此状况表示担忧,其实对他们来说这更是件好事,毕竟未参加投票者在穷人和工人阶级中占较大比例。
能迅速扩大投票者利益进而提高参与投票率的政策在进入公共论坛前就已被取消。在美国,商业控制的两大党拒绝进行法律改革,从而不可能创立新政党并使其发挥作用。选举政治实际上成为使竞争和自由选择的概念失去其意义的领域。”
“新自由主义还损害了以公民为中心的政治文化。一方面由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的社会不平等破坏了民主所必须的法律平等。大公司动用财力影响媒介,控制政治程序,结果进一步使得选举政治与大多数人无关。选举只不过反映了市场原则。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削弱了人民之间的相互联系,而有效的民主需要这种联系。一个有活力的政治文化需要社团、图书馆、公立学校、邻里组织、合作团体、公众集会场所、志愿社团、工会这类非市场组织和机构为公民聚会、沟通、交流提供方便。新自由主义民主本着市场凌驾一切的原则在上述领域是盲目的,它创造出消费者而非公民,创造出大型超市而非社区。
结果只能造成一个由倍感无力的、精神不振的个体组成的原子化的社会。”
实际上现代民主是起源于英国13世纪的“大宪章”,而大宪章的核心内容就是限制国王随意开征新税,就是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和资本增殖的自由,这在西方没有形成以全民利益为基础的公共政策目标的中世纪,其进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而中国在古代就形成了安全和民生的两大公共政策目标,直到今天中国人仍然必须为共同进步而努力,因而必须限制私有权对共同目标的不协调之处,民主的本质与此不完全兼容。
西方今天的富裕和发达,和西方政治制度并无因果关系,而是西方在几百年的努力中,在世界市场上确立了竞争优势,并建立起有利的国际贸易体系,形成了在资源利用上的优势地位。所以西方今天能够维持一个“不可持续发展”的发达社会,当然这样的社会在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之下不可能有什么普遍意义。许多精英主义者喜欢提到台湾地区和韩国作为例子,实际上如果可以把这两者的发展速度和政治制度进行对比,作为重要证据的话,得出结论恰恰是“专制时期发展速度最快”。笔者赞同布热津斯基在《大棋局》中的说法:我们促进了韩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经济成功。是它们的反共反华堡垒地位,争取西方分了“一杯羹”,在世界市场上成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拥有了资源利用上的优势地位。
当然从微观层面出发,每一个产品占领市场,每一个企业取得成功,都是辛勤和汗水浇灌的结果。但是在宏观上有多少人多少企业能够成功,就不是个人和企业所能够决定的,而邓小平的认识恰恰局限于这个微观层面上。大陆劳动密集型在世界市场上也是具有竞争力的,为什么会遭到如此多和如此不公正的反倾销制裁?竞争优势为什么不能成为市场优势?中国加入世贸为什么如此艰难?这一切只要一个答案,西方不能容忍中国取得竞争优势和确立资源利用上的有利地位,中国人民必须过低水平的生活,与中国自身的资源和环境协调进行“可持续发展”,而不能指望西方的富裕和“不可持续发展”。台湾人也许额外聪明能干,但是差距肯定没有现实两岸的差距大,正如人们所常常提到的:是“时势造英雄”而不是相反。
不仅中国人不能指望普遍的富裕和发达,其他的人口大国印度也不能存有此种指望,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也一样无法建立起资源利用上的优势地位。所以西方的“普世价值”终归不过是少数人的价值,本质上是“白人种族主义”的一个变种。毛泽东时代中国人选择的道路,才真正能够对世界人口的大多数提供有益的借鉴。邓小平对西方的拙劣模仿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教训比经验更宝贵更深刻---微观经验特殊案例不能用来指导绝大多数人前进。经验和教训共同促进人们认识的提高。
正如费正清所列举的“一方强调公民自由权,另一方强调自我牺牲;一方是谴责警察国家,另一方是谴责个人主义。”除了费正清为了照应白人民兵的立场,捏造了当时中国是警察国家的事实以外,其他的分歧不能说不会继续下去。在当时中国大陆公检法机构被彻底“砸乱”,恰恰是一个没有警察起作用的国家,道德和舆论制约才是当时最主要的社会管理手段。
在毛泽东时代的中晚期,中国曾经试图以道德驾御一切,但是没有取得完全成功,这一条道路也没有能够继续坚持下去,主要是因为受到对利益比较敏感的精英阶层的长期抵制,精英阶层更感兴趣的是体现阶层优势的丛林法则。而今天西方(包括中国的精英)在全球化和民主化的旗帜下,试图用竞争性的利益准则(即丛林法则的应用版)来一统世界,那也是不可能的,其实质不过是为富人和富国争取更多更稳定持久的优势地位而已。
而且,有谁能够把道德自律、克己与相互关怀的人类理性精神,进行条分缕析的量化管理,并把它与经济利益和司法威慑建立起挂钩关系,用低到可以承受的社会成本来加以管理,除非有“全能、全知和全在”的上帝存在,谁又能为人类自己掌握这样的公正天平。
组织利益集团进行较劲进行民主,在西方社会倒是一条路,但是这是一条什么样道路呢?在更大的范围里,来回顾一下近500年来西方价值准则所主导的世界,是非常有启示意义的。从奴隶贸易、鸦片贸易到世界大战,从热战到冷战再到以“确保相互摧毁”为目标的核威慑,难道证据还不够多吗?没有理由认为世界在西方主导下会变得更好,在西方人看来,所需要追求的优势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为了在人类社会中,建立压倒性的优势地位,即使没有战争也要制造一个出来,没有敌人也要培养一个。只要看一看西方最著名的策士,布热津斯基和亨廷顿的书,就会有这种深刻体会。
利益准则落实到社会个体,所产生的眼前利益主义,消费主义,何曾与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自动协调过?国家的产生和暴力机器的存在,以及广泛的管理机构,就是这种利益分化难以调和的成本和代价。
而消费主义作用于人的本身,其成效如何恐怕也不能说是达成了广泛的认识一致。我个人亲眼看到:随着鲜花在大陆城市的销售量上升,离婚率也节节攀升;随着人们对欧美情话“我爱你”的模仿,人们同时开始进行全面的相互提防。虽然道德和克己精神并不缺乏说服力,但是缺乏对人类天性的吸引力。放任感性主义和消费主义并加以提倡,很容易排斥理性精神和道德自律的防线(这一条防线本来就不容易守住),但是其结果对每一个不同的个体来说,并不见得总是同样美妙。
无论从哪一个层面来说,历史还远远没有终结。
四、中国的管理之路
非常可能的是,在中国的国家和微观机构管理中,在微观层面和工商业机构中,需要适用“效率中心”的西方管理法则;在中观层面上,效率中心必须为充分利用资源的目标所修正;在宏观和战略层面,管理需要广泛应用成本分摊和利益输送的社会主义体制。在农业和其他与资源应用紧密相连的行业,需要恢复某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否则难以适应防范天灾和推进新的灌溉制度和耕作制度,达到与自然协调并满足“更充分利用资源”的社会制度条件,舍此将无从改善中国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条件。
纯管理(如司法手段)的成效是非常有限的,而成本也是很高的。民主和法制是在长期的丛林法则作用下,竞争性利益准则起主导作用下最正常、最必要的衍生物。也只有在资源无限和具有优势竞争地位的情况下,能够具有一定的全民意义和实现普遍的人道目标(即发达以不发达为基础、富裕以世界上多数人贫困为条件)。中国与西方的根本差距就是在这里,在国家管理和基本价值取向上,中国和西方还将继续保持分野。
不仅“右”的一套在中国仅仅只覆盖精英阶层的利益,而且“左”的救世主也大概不会产生,老毛的感召力不是马列,而是呼应先秦民本主义而产生的“纯平民主义”。
在丛林法则之下,人们的组织能力和组织程度是非常重要的,哪一个集团更有力量,就能够在社会分配中占据有利地位。工会也好,梅奥研究的“非正式组织"也好,西方的压力集团也好,都是其表现形式。在中国社会中推行这样的“民主”的东西,恐怕真的需要以"中国人的西化"为前提。本身已经导致在基础上与右派趋同。
在人类社会中,道德法则和丛林法则总是在共同起作用,除了原始社会以外,从来就没有单一规则起作用的时候。即使这样中国和西方还是有非常大的不同,中国人更注重克己和协调,而西方人更注重法例约束。这正是中华文明与之相区别的地方。
在工商业社会中,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人们的利益是相互纠结在一起的,无法相互分清,必须以人为拟订的分配方案作为圭臬(这就是法制),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国家”的法制完备,而且广泛作用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离开了法例,西方的社会就一天也无法维持。
而中国并未完全进入这样的阶段,至少对大多数人口来说是这样。将来可能的管理分层次的结果,极有可能是这样“在工商业和微观机构中适用西方的管理模式(以效率为中心和法制化);在中观层面需要用充分利用资源的目标修正管理目标(回归到以人为本),在宏观层面需要进行广泛的利益输送或者是平均主义(保证人本目标的经济可行性)”,非此无法在资源匮乏和环境紧张的状况下,更好地实现最大多人的最大利益。所以在中国需要而且必须宣传和推动人们的协调和克己精神(对个体),广泛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限制私有权的绝对化(对企业和机构),在宏观上进行行业和地区之间的利益输送(实际上就是平均主义)。否则就无法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在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实现平衡和协调。这样的话,实现全民小康都很困难,更不要奢谈什么现代化。
由于积极的效益和消极的效益需要而且必须适用不同的管理方式;由于人均资源紧缺;而且大量人口密集在一块大陆上,环境容量有限;因此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对消极效益的管理必定要达到一个非常大的规模,这些都指向中国必须选择与西方不同的道路,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政治经济体制,才能很好地服务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现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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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