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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断想之三——“民主”怎兑现

刘可非

2004108日)

 

民主,对中国人来讲,恐怕是最昂贵的奢侈品了:奋斗百余年,至今难如愿[1]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一)近代以来最早初步认识并接受西方民主观念的,可能就是郭嵩焘了。早在1875年他就率先提出了所谓的西洋之“本末”,认为西洋之本在朝廷政教,其末在商贾、造船、制器。他对西方以议会民主为中心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大加赞赏,认为如果中国不借助西方的“政教”,仅靠引进轮船、铁路、机器生产之类是不会成功的。然而,对中国能否全面效仿西方的议会民主制,他的态度则很暧昧。其理由主要有二:一则,西方政治并非尽善尽美,比如他们“君民尊卑不分”;二则,中国“地大民殷,一切须有成法,遵行已三千余年”,代代流传,不易变通。第一个理由明显映现着传统观念对郭氏头脑的影响,但第二个理由则很有些深刻。

到了维新派那里,民主不再停留在观念上,而是演变为改革政治制度的具体设计和努力。比如,康有为先是主张“设议院以通下情”,后又借鉴西方三权分立,提出设立制度局,改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梁启超大力鼓吹民权思想,批判奴隶思想,主张破除“心奴”(精神不自由),宣扬自由学说;严复更是提出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身贵自由,国贵民主”的主张,激烈反对君主专制。然而,他们却几乎完全一致地反对在中国废除君主专制。其主要理由,也许严复的表达最具典型性——“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也”。

相对而言,孙中山比维新派更多地认识到西方民主的弊端,认为其弊主要在于官员的选拔上。为此,他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和中国的考试、监察制度,提出了颇具特色的“五权分立”理论(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首次真正较为深刻地认识到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虚伪性的,当属章太炎。他认为,所谓议会民主,不过是富人通过政党政治谋求私利的手段,根本不可能代表全体人民,而且,政党林立、相互攻讦纷争还会带来政治“紊乱”。由此出发,他坚决反对在中国实行议会民主,认为中国人口众多,若搞选举,得选者“必在显贵仕宦之流”,议会不可能真正体现民意,只能“徒令豪民得志”。遗憾的是,虽然他看到了西方民主的弊端,却把这个弊端归咎于议会这种形式,转而寻求另外的形式去补救其弊,这就是章氏“四权分立”说的由来。

 

(二)以上的简要列举,可以让我们得出以下认识:

1、近代中国改革的先行者,对西方民主总体上是推崇的。促成他们形成这种观念的根本原因其实很简单——西方的先进强大和中国的落后孱弱。面对这种反差,他们先是排斥;后来发展到“师夷长技以制夷”;后来认识到仅仅“师夷长技”尚不足以“制夷”,还需要“师夷长‘本’”——借鉴、引入他们的政治制度。

2、近代中国改革的先行者,基本上反对全面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其主要理由大致可分作两种情况。第一种认为中国“其时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第二种认为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我以为,后人绝对不应忽视前贤的这些认识,更不应认为其草率肤浅。实际上,维新运动以后的中国政治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反证了他们的那些认识。当我们略加梳理以后,便发现了两个维度的问题。

 

(三)第一个维度,表现为“易民俗”——改变中国政治国情。

维新运动的失败,宣告了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和平引入西方政治制度的破产,揭开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序幕。后来,辛亥革命艰难地“胜利”了,封建专制制度被推翻了,为建立民主政治制度扫清了制度障碍;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理论及其对共和政体的构想(包括“建国三时期”的“军法之制”、“约法之制”和“宪法之制”,以及“五权宪法”、“权能分立”等),又为建立民主政治制度准备了理论基础。至此,制度障碍已被扫除,理论准备已经丰厚,长出民主制度的新苗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了。可最终长出的是什么呢?依然是换汤不换药的专制制度——先是袁世凯,后是蒋介石。

问题出在哪里呢?

“政府的恶劣可以从臣民的相应的恶劣中找到理由和解释”,我们只能从“民俗”——政治国情——中去寻找。

辛亥革命胜利后的中国,理论上有两种可能的发展路向。一种是回归专制制度,这样做对独夫民贼有益,对极少数的专权者有益,但广大民众则会受害;第二种是构建民主制度,这样做受益的是民众,受限制和约束的则是统治者。如果没有外力的强制,如果胜利一方的“统帅”不是大公无私的圣人,那么,回归专制制度必然“顺理成章”。

我们肯定不能把期望寄托在“圣人”身上,因为无论是袁世凯、蒋介石,还是任何一个割据混战的军阀,他们身上根本就没有“圣人”的任何一点影子;退一步,就算他们“高风亮节”,可在他们的骨子里流淌的依然是专制的血——国情使之然也。

既然如此,我们再来看那个“外力”。

外力的造就依靠什么?只能依靠广大民众——如果你选择民主制度,民众就拥护你;如果你选择专制制度,民众就群起而攻之,推翻你。那么,我们有那样的民众吗?显然没有。接受西方民主观念的只是凤毛麟角,而且还是内心深处顽固滋长着政治功利意识的“凤毛麟角”;千千万万的民众的内心依然存在着强烈的“草民心态”和“土豆意识”,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分析的法国农民,“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这样的民众,只会拜服在专制制度的淫威之下,却绝不会勇敢地站出来,哪怕是面对这可恶的专制制度大喝一声(当然,反抗也是有的,而且还是剧烈的、“革命式”的,那是在专制制度令他们无法生存的时候。而可悲的是,反抗之后,他们还会接受另外一个“开明些”的专制。一直到这个开明专制变得不开明,便又再来一次“革命式”的反抗)。三千多年间,我们的民众一直如此;既然如此,三千多年之后,同样如此。

民主之路的曲折和教训,使前贤们深切认识到“易民俗”——改变政治国情——之重要。无论是洋务运动者还是维新改良者,都把发展教育、移易民心摆在突出位置。只可惜,这个处方要么软弱无力,要么难以兑现,要么解近渴之远水。五四启蒙人物更是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陈独秀、李大钊高扬民主科学大旗,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民主自由反对封建专制,宣扬科学精神追求思想解放;鲁迅更用其刀笔对“国民性”展开犀利批判。现在看来,这些努力之功效不可小视,对推动中国革命的功绩不可抹杀,但“民俗”的势力实在太过强大,相对而言,改造它们的努力就显得过于渺小了:其一,波及范围过于狭小;其二,不深刻触及生产方式,不普遍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单凭思想精英在文化领域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分析到这里,难道还不足以昭显“民俗”——政治国情——之重要吗?

 

(四)第二个纬度表现为“救西弊”——超越西方民主制度。

正当先贤彷徨无主的时候,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我们虽然未能身临其境,但可以体会到当时中国之先进分子如获至宝的心情:第一,和平改良中国封建专制、引入西方民主制度的努力始终未果;第二,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诸多弊端,我们却难有系统且深刻地批判和认识,更难有可资施行的妙方;第三,我们一直寻求能够超越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道路,同样未果;第四,马克思主义是真正捍卫人民利益的主义,她比西方现行制度要先进得多;第五,俄国人用行动实践了马克思主义,而且新的制度呈现出一派生机。

如此一来,这面旗帜下会聚集越来越多的奋斗者,用这面旗帜来引导中国革命并获得最终的胜利,接下来用这面旗帜来指导中国的建设,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了(这个历史必然,是指它内蕴的历史因果关系)。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在中国大地推行民主制度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好前提。首先,我们彻底扫清了长久存在于中国的反动的制度障碍;其次,我们装备了最先进的理论武装,这个武装,要比资本主义之虚假民主先进得多、高尚得多;第三,我们还拥有了推行广泛民主制度的最先进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在捍卫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她比任何一个资产阶级政党都要高级得多、纯粹得多。

前提条件难道还不够吗?应当够了吧。可是,我们的民主状况又有了怎样的改善呢?我想,这个问题几乎是不用回答的,因为当代历史是当代大多数人亲身经历的,答案自在心中。

如果让我说个认识,可一言蔽之:理想是崇高的,现实却令人失望(对此,我曾专文分析过[2])。至少,我们的现实离毛泽东当初“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让人民起来负责”的愿望相距甚远。怎么会这样呢?让我们做个初步分析。

先做个假设。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如果中国共产党不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样的制度,老百姓会不会答应?因为是假设,所以不可能用事实给出答案,只能用推理给出一种可能的答案——老百姓会答应。为什么老百姓会答应呢?因为老百姓不存在答应还是不答应——数千年造就的民俗并没有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发生根本性变化(假如真的存在一个“人民答应与否”的问题,还不如说是“决策精英答应与否”)。也就是说,在袁世凯、蒋介石那里并不存在的那个来自民众的“外力”,在共产党获得胜利以后照样不存在。共产党、毛泽东领导人民走到哪里,人民就会义无反顾地跟随到哪里。

由此倒可以反衬出共产党、毛泽东的伟大:她引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通向民主的康庄大道——成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这个制度,扬弃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弊端,适应了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而最根本的是,她真真正正地扛起了“为人民服务”的大旗。也就是说,即是没有来自民众的“外力”,他们也没有像袁世凯、蒋介石那样,走回封建专制的老路。在这一点上,他们堪称“圣贤”。

然而,我则以为,他们却忽视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那个被前贤早已认识到(尽管认识得也许不那么深刻)的“民俗”问题。这个“民俗”,当然体现在广大的人民那里;但在执政者身上,它照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这就是人们后来津津乐道的“封建残余”。在我看来,说它是个“残余”实在是小看和低估了它的力量:从其强大和顽固的程度上看,它绝对不象“残余”那样地虚弱,而是一种深层的“心理积淀”,如影随身地、潜移默化地、深深地影响并左右着人们(包括执政者和老百姓)的政治行为。这个“心理积淀”,正如我们在“断想系列之二”指出的那样,集中表现为“君权至上、民权荒芜、草民丛生、政治功利”。假如没有这个“心理积淀”,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那样一个理想的政治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严重走样;为什么那样许多受到神圣宪法保护的权利会遭到践踏;为什么“文化大革命”会演变为一场“大灾难”(按我的理解,“文化大革命”与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让人民起来负责”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反过来,有了对这个“心理积淀”的认识,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为什么”。比如,透过广大民众对民主的“瞬间狂热”,可以看到他们对强权的“深沉依附”——“瞬间狂热”可以让他们成为官僚的“暂时的主子”,而“深沉依附”又会令他们成为官僚的“永久的奴仆”……

分析到这里,难道还不足以昭显“民俗”——政治国情——之顽固吗?

 

(五)以上分析告诉我们,近代中国的志士仁人为了高贵的民主奋斗了上百年,然而,走过的道路却是辛酸曲折的。道路如此曲折的重要原因,在于一个曲折的道理:

我们的国家没有现成的民主传统(对此,我们在“断想系列之二”中已经做过考察);要想构建民主制度,需要同时作出“易民俗”和“救西弊”双重努力;然而,无论是“易民俗”还是“救西弊”,都难以脱离“民俗”;为此,要想真正“救西弊”,非“易民俗”不可;只可惜,“易民俗”何其难也!

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切实搞清这样几个的重大问题,否则,我们就无法避免重复过去的老路。

1、“民俗”之中有哪些是必须要破坏的,哪些是可以保留的,哪些是需要调整的。

2、“易民俗”肯定需要先知者的能动努力。可是,这些能动的努力应该作用在怎样的范围和方向、采用怎样的方式?所谓范围,既包括“先知者”的范围(比如理论家、执政者等主体),也包括努力的范围(比如改造思想、改造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所谓方向,当然需要根据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来确定;所谓方式,则既包括思想舆论等改造思想的方式,也包括政策法规等改造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方式。

3、无论如何,“易民俗”是非常困难的。悲观且主观地估计,即便从现在算起,没有五十年时间恐难求得。那么,在这不算短的时间里,我们应该根据已经稍有改变、将来还会不断改变的民俗,确立怎样的民主建设步序呢?正是由此问题,引发出我们的下述感想。

 

(六)按照我的理解,人是一种能动的存在物,人性就是求我幸福。也即,人是一种双重存在物:作为精神存在的能动和作为物质存在的肉体;所谓“求我幸福”的人性,就是要求浑然一体地占有和实现这种双重存在。正是为了“占有人在、实现人性”这个目的,人们才结成群体;正是为了协调群体中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个体存在及其要求,人们才使其群体组织化、国家化、政治化。

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类之所以结成群体、进而有社会、进而有国家、进而有政治生活,全是人性(“求我幸福”)要实现其自身的要求。人总归是、是目标,社会则只能是、是手段。极端而论,假如组成社会、国家之后反而更加不利于人类自身的幸福,那么,人类将宁愿选择独居而不要社会和国家。

依此来考察:

民主是终极目的吗?不是。

民主,不过是构建良性政治制度的一种手段而已。

那么,构建良性政治制度是终极目的吗?同样不是。

构建良性政治制度,不过是求得人民幸福的一种手段而已。

有资格充当终极目的的东西,只有人类社会的那个“终极价值目标”——占有人在和实现人性。这个目标同时也是人类之所以结成社会的根本原因。

民主之所以被当代如此推崇、如此珍视,以至于人们把它当作终极目的,把它当作“良性政治”的代名词,也许是因为这样的逻辑: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构建良性政治制度;没有良性政治制度就不可能求得人民幸福

这个逻辑对不对呢?从目前的认识水平看,应当是对的。因为直至现在,人们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加正确的道路。然而,前面的所有分析,却让我们产生了另外一种人们早就意识到、只不过未能占据思想界主流的认识:

求得人民幸福、求得良性政治制度难道就非民主不可吗?

或曰:立足当代中国现实,怎样的“民主”道路才能更加有利于我们构建良性政治制度、求得人民幸福呢?

有人也许说了:你这是逃跑退却、因噎废食——因为看到中国民主之路的曲折,因为看到“救西弊”“易民俗”的艰难,就放弃民主的努力本身。

我倒觉得还是不要忙于批判的好。你没有探索怎么知道没有更好的道路呢?

这个探索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它当然不排斥对民主道路的探索,因为如前所述,直至现在人们还没有发现比民主还要正确的道路。只不过,“人们还没有发现”并不等于“世间不存在”;更何况,这种探索的必要,还在于我们的民俗,在于民俗还没有移易到适合民主的足够程度。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没有毛病;可是,即便创造之后依然不具备足够的条件,却非要霸王硬上弓,那就有毛病了。

创造也有很多种。如果艰苦劳作之下依然创造不出种水稻的条件,那就不一定非拘泥于这种创造不可,能不能换换脑袋,去创造种小麦的条件试试看呢?

由此出发,如果我们接受当下主流观念,把“民主”当作“良性政治”的代名词,抑或把“民主”当作构建这种制度的必由之路,那么,便很有必要提出这个问题:

“民主”怎兑现?

按此思路则需考察:

1)当代中国民众最迫切需要的“幸福”是什么?

2)当代政治在哪些方面伤害了这种“幸福”、在哪些方面未能足够地增进这种幸福?

3)革除这些伤害和不足需要作怎样的努力?

当然,这篇“断想”的任务仅在于提出这种思路,而非回答这些问题;更何况,回答它们远非我们独力所能及的。

 

注释:

[1]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就应当承认这个判断。1980年,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过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等。这些问题都与民主制度不完善直接关联。直至目前,我们依然需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当作政治改革的目标。民主之路依然漫长。

[2]见拙作“理想与现实的反差”,《激情如火》之“发展方略”栏目。

 

激情如火(http://jqrh.top263.net)首次发布:0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