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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激情之二 作者:刘可非 标题:能动的人和能动的社会 发布时间:03-07-21

 

能动的人和能动的社会

刘可非

00-01-07)

 

导言

(一)自从人类诞生、有了自我意识、且相互间构成群体之后,他们就开始探讨自己及其组织的问题。也许只有人类这样的高级动物,才会做这样的探索。要分析人类社会,就必须先认清人自身;要认清人自身并分析人类社会,就不能囿于先人留给我们的环境,而应该追根溯源,从原始意义上开始梳理。这是我的第一个认识。

(二)迄今,人类在探索自身(本类)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就,远比不上他们对异类的探索。其中的原因也许在于:一是认识本类比认识异类要困难得多;二是认识客观的东西比认识主观的东西要困难的多;三是前人留下的精神遗产也可能会使后人的探索走入歧途,而相对于探索异类而言,探索本类又更容易走入误区。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发展及其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又使得这种“探索歧途”的出现几乎成为必然。无怪乎社会科学尤其是哲学常常围绕一些古老的问题在争个你死我活。正是因为以上体验,我们这里的探索也难免会误入歧途。那就请大家批判吧。

(三)人世间存在着人类很多的理论认识,它们层次繁多、形态各异。这里不妨用一个简单标准----“现实效用”做一区分。

所谓“现实效用”,是指那种能够对人类具体行为产生直接、现实影响的功能。若不论各类理论认识的真假对错(自有标准评判它),我们便可根据“现实效用”将那些理论认识区分为“实论”和“玄论”:如果一种理论认识具备现实效用,我们就称它为“实论”;如果一种理论认识不具备现实效用,我们就称它为“玄论”。不妨举个例子来说明。有人发现了一株毒草,他这个发现就可归类为“实论”,因为这个发现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行为:如果你不信,非要吃,那你就去死吧!又如:有人发现遥远的空间里多了一颗与地球没有直接关联的星星,则他的这个发现就可归类为“玄论”:信不信这颗星星的存在,都不会对人类具体行为产生什么直接现实的影响。

两种理论本来无所谓高下长短,它们对人类之意义也是各有千秋,而且,不同的人类个体、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族传统等,都可能对两者有着不同的偏好和兴趣。对此,我们不想在这里做详细考察,只想说一句通俗话:一个不崇尚理性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德国,无论政治还是经济在当时的欧洲均处在落后之列。的确,当时的德国不是“本世纪历史的同代人”,然而,他们却是“本世纪哲学(不仅是哲学。引者注)的同代人”;这个“哲学的同代人”在后来的历史中表现如何呢?我总感到:只有精神优势才能转化成未来的全面优势;“甚嚣乱舞孔方影、本色英雄却桃源”的景象,真是令我悲哀。因此我便说:一个不崇尚理性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四)我的第四个认识是:人类认识成果的适用范围同它的精确程度成反比。任何一个研究者,如果你想使你的研究成果适用于更广的领域和范围,那就必须以损失精确程度为代价,因为“一般规律只能一般,具体规律只能具体”。

一、我是什么:人的本质存在

考古学家发现,远在1400万年以前,人作为类,就已经从猿的类中分化了出来;人口史学家们估计,从400万年前发现人类脚印算起,在地球上生存的人类个体总数,累计已超过800亿。

若以造物者(大自然)看来,人就是一种存在物,在这个意义上,他与土地、天空、星球、动植物等其他存在物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若从人类自身的角度看,他却还要关心:我自己是什么?我与异类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如此,我们不妨先给出一个名词----“人在”。用“玄论”的方式讲,人在,就是人的本质性存在,用于说明存在意义上的人的本质特征;用“实论”的方式讲,人在,其实就是前面的两个问题:我自己是什么?我与异类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我看到,我的同类们在探索异类方面,的确创造了令“上帝”也目瞪口呆的成就:高楼大厦、电脑电视、汽车飞机、宇宙飞船……;可对关乎本类的“人在”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问题,诸如如何组织好人类本身等,却没有什么一致的答案。也许,这些问题很不简单,甚至无法回答。本来嘛,不同发展程度、不同认识水平、不同观察角度的研究者,对上述问题必然会有不同的答案。

站在目前的认识水平上,我却感到,这样的问题本身,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它的答案:

我是什么?就是提问这个问题的我。

我与异类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就是提问这个问题本身,因为异类不会发问这样的问题。

这种解释显然不能令我们满意,而真能到此为止却不再追究下去,也就不是人类了。但是,这种解释却给我们提供了深究下去的思路。

(一)进一步研究之前

必须看到:我们现在是处在人类经过数百万年进化且构成人类有机组织的阶段;也必须看到:站在不同的角度来考察人的本质存在,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在进一步研究之前,清理一下制约我们探索的某些条件或环境,界定一下我们此处的观察角度,应当是必要的。

1、时间约束。在漫漫的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进化的成就远远超过异类:当代人与远古人的进化差异,要远远大于其他类动物的进化差异。可以预见,发展到未知未来(直至人作为类而毁灭),人类还会有更大的变化。因此,人这个研究对象,将会因其进化阶段的不同而呈现较大的变化,并由此决定了研究结论的必然变化。这里,我们将把研究的对象锁定在人步入文明时代(构成群体、有了神话传说和文字记载)以后的跨度内。至于这些分析对遥远未来的适用性,只有天知道了。

2、群体约束。人从其群体特征上,粗线条地可以区分为个体和类(人类全体)两个层次。“千人千面”,这种造物者的神奇使我们不可能找到一种完全涵盖所有个体的共性;但造物者同样的神奇却又使我们看到,在每一个体身上,又体现着他们“类”的共同本质(即所谓的“类本质”)。研究每人的个性不是我们这里的兴趣,我们将把研究的对象锁定在个体身上表现出的类本质。

3、属性约束。人类自从组成社会以后,其“类本质”就变得格外复杂了:因为人类不可能不受到其组成的社会的影响;因为人的本质是在不断发展的,而这种发展还是在人与异类的不断关联中实现的。这样,研究人的本质就不能只考虑纯粹的人(或抽象的人),还必须考虑人之外的其他因素;就不能单考虑人的自然属性,还要考虑其社会属性。可是问题的复杂之处就在于:人与异类、人之两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又是关联在一起的。没有人的存在,固然就没有他的一切探索、奋斗,可是,若没有异类的存在,人又何来生存与发展呢?没有人的自然属性(生理、心理结构等)固然就没有其社会属性,可是,人类的自然属性又怎能不受到社会属性的影响呢?

但我以为:从本质意义和终极意义上讲,人首先是一种自然存在物。 “人天然地是一种社会存在物”只是告诉我们:结成群体是人类生存的必要前提,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但这一事实并不能否定“人首先是一种自然存在物”这一事实:人的社会存在只是其自然存在的手段;假如组成社会、国家甚至不如独居,那么,人类宁愿不要社会和国家。

现代的人类一诞生就享受到无尽的历史遗产:他们面临前人遗留的社会、国家、物质积累、精神观念等一切一切。这些遗产是如此之丰厚,以致使他们忘记了自身的原始自然意义,忘记了他们只是宇宙的成员之一:人造的东西本来只是人类生存的手段,却被后人当成目的(此乃人类发展和社会发展出现异化的根本原因)。比如人类组成的社会,尽管人类自诞生以来就必然受到其构成的社会的影响(这种影响竟如此之强烈,以致离开社会就无法探讨人类自身。马克思甚至在此等意义上将人的本质定义为著名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但组成社会以及由此带来的人的社会属性却绝不是目的,而只是更好生存的一种手段。

因此,我们在这里将把研究的对象锁定在受其社会属性制约的人之自然属性上。

4、目的约束。研究目的的不同会带来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认识,由此,对人类自身的研究可以从不同角度得出不同结论。例如,本体论意义上的人就不同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意义上的人。这里,我们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现实的人,研究在人类社会(必然包括自然界)中活动者的现实的人。基此,我们将不去探讨人(及其各种构成)是从哪里来的、是由什么“决定”的,而只是探讨人(及其各种构成)是什么。举例说来。人的耳朵是如何地进化来的?人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此类问题就不属于我们这里的探讨范围;我们只是探讨人有耳朵、人有思想这种事实本身,只是探讨应该如何理解、如何表述这种事实。

综上,我们是按以下界定来考察“人在”的: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进入文明时代后现实人表现出的类本质,这种类本质是其受制于社会属性的自然属性。

(二)关于人在

抛开各类精神遗产施放在“人”身上的种种浓雾,进入文明时代以后现实人类的本质特征或谓本质性存在到底是什么?回答是:能动之物。

1、所谓“物”

人首先是一种物质实在,这种物质实在以人的肉体组织作为其表现形式(以下分析中,我们将此种意义上的“物质实在”与“人体”、“载体”等词,视为同等含义),而且这种物质实在从其存在意义上讲还是客观的。固然,研究者兴奋点的不同可能会带来对人之存在的不同关注,而且,处在不同进化阶段的“人在”也会表现出细微的差别(如:原始人或远古人也许更有客观物质实在成分,而 “文明人”则更具有能动精神,因他们的能动部分已经高度发达并将日益发达),但不可否认,任何一个现实的人,只要是生育者把他生产出来,他的载体(人体)就会活生生地、客观地显现在宇宙中。对此,无论你做多么精深的哲学探索或是其他探索,恐怕都勿容置疑;你人类再高级,这种事实也是不依你的意志而转移的。

无论是谁,如果他连这种浅显的事实都不承认,那么,即使他的“学问”比天还高,那他依然不是“人”。假如你认为:从人在意义上讲,表现为“物”的人之物质性存在只不过是一种非实在意义上的存在,那么好吧,你不是清高吗?你不是只关注精神吗?你不是追求民主、自由吗?如果专制的屠刀将你视为“非本质”的人体格杀在法场上,我看你的清高、你的精神、你的民主自由还“存在”“实在”在哪里。你可以说,肉体消灭了,可精神永存。好吧,如果连你的类也一同毁灭,我看你的精神还到哪里去“存在”“实在”。

2、所谓能动

关于能动,“理论界”就存在着五花八门的认识。有人说人的能动性不是本能(本能是消极的),有人说能动性乃人所独有,有人说动物也有能动性;又有什么主观形式、客观形式;还有什么主观能动和自觉能动等等。我在这里懒得列举,只是申明自己的理解。我所理解的能动是指:

人与生俱来并为其所独有的、那种有明确目的的创造性精神。

此论有这样三个含义:

一是:能动源自人的本能且为人所独有。有人说本能不是能动,因为它是消极的。那么我不与你论争,因为你的“本能”乃是人和动物共享的那一部分(姑且叫做“本性”),不是我这里所说的“人的本能”。人固然也有与其他动物相类似的本性,但还具备人所独有的本能,它就是那种能够产生创造力的、主动和被动皆存的本能;世间万物,唯人类才具备这样的本能(假如有朝一日,某种动物也具备了这样的本能,我也可以称其为人)。而正是这种特定的本能,才会构成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才会使人成其为“人”。那么,这种本能是我们强加给人类的吗?非也,成千上万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它就内含在人类身上。人与兽同居在地球已成千上万年,唯有人创造了那样丰富多姿的社会,可“兽的社会”呢?如果两种“社会”之间如此巨大的差异仍不能让你承认乃是源自本能,那我再也找不出什么理由了。

二是:能动具有明确的目的。任何目的,无论是怎样的目的,都是产生创造力的前提。没有对目的的确认和关注就不能产生能动;进一步,没有对目的的强烈确认和关注,也难以产生强大的能动。自人类诞生以来,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导向。正是这一特征,才构成了产生能动的前提之一。

三是:能动实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精神。不论你对能动有怎样的认识(诸如什么主观能动、客观能动,自发能动、自觉能动,实践能动、主体能动、精神能动、意志能动、认识能动,等等),但从实质意义上分析,能动就是一种具有创造因子的精神,一种精神创造力。

能动首先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是否源自物质(及其活动,或称为劳动、实践等等)只是说明其源头;这种精神是否对象化到物质(及其活动)只是说明其价值。但从人在意义上看,它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涵盖认知、情感、意志、思维等各种意识活动的精神。

其次,能动又是一种积极的、具备创造因子的精神。精神活动有很多,普通动物也有,但唯有这种具备创造因子的精神,才够得上能动。

你忘记了能动还有很多特征,有正向的、反向的,有对象化为实践的,有纯思维而消极无为的,等等。对不起,我没有忘记。我这里是按照开始的界定来讨论现实人的本质特征或本质性存在,能动的那些特征不属于此一层次的问题之列。(此处可见我们在“感悟之前”罗嗦那么多的理由。其实,不少“家”们的论争,很多就在于他们没有把讨论的前提界定清楚,结果呢?吵个一塌糊涂却不了了之。)

3、能动和物的关系:“浑然一体”

能动是一种精神范畴,物(表现为人体)却是一种物质范畴。然而,在人的身上(也许只有在人的身上),两个范畴却一起存在了。

唯有人才具备能动的精神或精神的能动,也唯有这种精神的能动才使人有能力思考“抽象”的问题。然而,这样的“抽象”问题却也只有发生在唯一具备这种本能的人的身上。

特殊的人类本能造就了特殊的人类自身,而特殊的人类自身却又要回过头来探索他特殊的本能。

这种纠缠在一起的局面实在让人感到头疼,简直是一团糟;而这个“一团糟”又被古往今来的圣贤们裹上了一层厚厚的迷障。试看:唯心者关注精神,唯物者关注物质,两家势若水火。立足唯物主义立场的马克思主义又告诉我们:精神和物质是统一在人类物质实践活动之中的,物质决定精神,精神却又反作用于物质;然而,在有关“人在”这一问题上,恕我无知,他好像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非常清晰的答案。他一方面告诉我们:有生命的个人(“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的存在是“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另外又指出:人的本质又“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所谓的“社会关系”则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界定人,而不是从“人”的角度界定人(并由此来界定社会)。固然,人类自诞生就以群居形式活动,数千年来,离开社会就无法理解人;但无论如何,社会还是由人构成的,没有人何来社会呢?如果我们无法理解现实的人,又如何理解现实的社会?要理解现实的人固然需要社会这个角度,但这绝不是唯一全部的“本质”角度。

让我们站在“人作为现实的自然存在物”这个角度;让我们既站在前人的肩上,又甩开他们铐给我们的“枷锁”:能动这种创造性精神和人体这种物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答曰:“浑然一体”。从人在意义上看,

首先,能动和物不是排斥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正是人体这种特殊的物才会产生“能动”这种创造性精神;而能动这种创造性精神一方面是人体这种特殊物的标志(一旦抽去这种标志,人体就会变成“兽体”和石头),另方面又对人体产生反作用。只不过,能动的反作用对人体所产生影响远比不上它对异体(人体之外的他物,如自然界、社会实践等)的影响。

其次,能动和物不是先后关系,而是同时并存的:我们不去讨论本体论意义上的物质和精神何者第一,我们已经把讨论界定在那样一个范围。在这个前提下,现实的人一经存在,就同时兼备表现为物的载体(人体)和表现为精神的能动这两个本质特征,他们没有先后,同时并存。先有人体还是先有能动?这样的问题在现实人身上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能动和物不是主次关系,而是等质齐观的。在不同的个体身上,能动和人体必然会表现出程度的不同和水平差异,所以,不能将两者理解为“等量齐观” ;但从质的存在意义上讲,两者对人的存在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等质齐观”。我们只要把哲学家、能工巧匠同被人雇用的“打手”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能动和人体在不同个体身上表现出的程度和水平差异。然而,假如能动的一方发展到极端以致否决了物的一方的存在,则人就变成了“鬼”;假如物的一方发展到极端以致否决了能动一方的存在,则人就变成了“兽”。所以,从人在意义上看,否定能动和人体(物)任何一方,都是错误的。所以我以为:无论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或是其他什么论,它们的原理一旦应用于人在,都将束手束脚、“贻笑小方”(让外行人见笑)。如果你说人的存在只是“精神”,那么,现实人将把你变成一个没有肉体做载体的“哲学鬼”;如果你说人的存在只是“物质”,那么,现实人将把你变成一个没有能动精神的“哲学兽”。哎呀,你是二元论。呸!我虽然没本事去鉴定“二元论”的真假对错,但本体论意义上的“二元论”与我们在这里探讨的人在问题,根本就没有相互比较的基础。在现实人的意义上,假如你不愿意做这样的“二元论”者,那就去做你唯心的“哲学鬼”和唯物的“哲学兽”吧!我可不愿意去做。

以上就是现实人身上“能动”和“物质实在”之间的主要关系;也许还有别种其他关系(诸如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等等),让别人去说吧,至少现在我认为以上就足够了。那么,该用一个什么恰当的名词来表述这样一种“相互依存、同时并存、等质齐观”的关系呢?我实在想不出,便给了它一个非常“庸俗”的名称,叫做“浑然一体”。

按照对人在的以上理解,我们可以说:不把握住能动就不能把握人的本质,而不把握住人的客观物质实在也同样如此。否则,要么就成了兽、植物乃至石头,要么就成了“鬼”、一个纯精神实体。

如果非要把现实人身上的能动和物分个主次(尽管我没有这样的能力),那么:人首先应当是一种物(人体)。人死了精神永在,那只是因为其类(人类)尚存;而缺乏乃至没有能动精神的“傻子”我们还得称其为人。这也许就是精神和物质何者第一性在这里表现出的细微差别吧。美国政府的“人权”难以得到别家的普遍认同,如果从人在意义上找原因,恐怕就是因为上述那点细微差别:人首先要生存。(至于美国“人权”那玩艺儿是否比他人的东西更有助于他人生存,这里不议)。

有了以上分析,我们就可以对开始时提出的两个问题给予更精致的回答了。

我是什么?就是能动之物;我与异类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就在于人的能动。

另议,我以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别只能从两者本质性存在的不同中去寻找。依此,“劳动”不过是人之能动本能的对象化,尽管它在此意义上几乎就是能动的同义词,但能够准确代表人和动物间本质区别的东西,仍然是躲在“劳动”背后的那个能动。如果人不把他这种能动本能对象化、不发出能动的劳动,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二、能动的社会

在习惯意义上,人类用社会一词来表示组织在一起的人类群体,也有人把群居的动物叫作“社会”。

对“社会”这样的名词是难以下定义的,因为它不是先有名词,而是先有现象,人不过是给这种现象一个称谓而已。所以,这里我们也不想给社会下一个所谓的定义(更不想“说服”别人来接受这个“定义”),而只是对社会给以这样的理解:

社会就是有机组织在一起的人类群体。

此种理解有这样两个含义:

1、只有人类构成的群体,我们才称其为社会。除人之外,群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个体还有很多种,动物、植物等等。但动物、植物的群居和人的群居却有质的区别(后面就要分析)。我们做这样的理解不是说其他群居的个体不能叫社会(随你去叫),只是:其一,不同质的东西冠以同样名词,不妥;其二,我们这里研究的是人类群体,将它命名成“社会”,为的是叙述简明准确,为的是与它种群体区别开来。

2、只有有机组织在一起的人类群体,我们才称其为社会。人类群居而无有机的组织,即构不成系统,不在此处讨论的范围之内,我们同样把它剔除在外。

(一)人为什么要组成社会

现在的人们好像很关注什么效率啦、公平啦、民主啦、自由啦,且相互间还为这些目标的先后主次争执不已。我决不反对对这些目标的关心,但我还想问一句:你追求这些目标为的又是什么?我以为,既然上述目标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些甚至是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自己派生出来的),那么,它们本身必然还不是目的。所以,我更关心这些目标的背后,关心这些目标的目标。

1、原始目标

自从有生命的个人诞生之日起,他就面临着生存与死亡这一最基本的矛盾。原始的人类在求生存的目标上,与其它动物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在求生存的方式上却与一般动物有着本质的不同。一般动物只能靠自己的生理机能向自然界去“找”,而人类却可以向自然界去“要”,即:依靠他们的能动本能,对象化为劳动实践,创造生活资料。在这种劳动实践过程中,由于受生理机能的限制,原始人必须组织在一起,使用天然的工具,集体劳动,共同生活,这就形成了人类最原始的社会组织。荀子曰:“(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此论的本意虽是说牛马为用的理由,但若换个角度,却也隐含着人类结成群体的原始需要:人类肉体组织的天然不足(力不若牛、走不若马、猛不若虎等等),使得人类要想“求生存”就必须组织成群体。接下来,随着人类能力和组织的不断发展,当这个最基本的求生存目标初步实现之后,便开始追求如何生存得更美好,这就是求发展。

纵观人类历史,若从最原始也是最本质意义上讲,人类组成社会的目的(而这也是人类奋斗的根本目的)就是求生存,求发展;或曰:求我幸福。我以为,这是一个非常简单、几乎无可辩驳的事实,所以就不再作进一步“考证”。

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可为啥那么多的人们对这样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还争论个不停呢?这是因为:

第一,现在人们身处的、研究的社会已经发展了数万年,这种社会不但已经演变得十分复杂,而且还程度不同地发生了异化,这样,对人类根本奋斗目标的分析不自觉地也演化为对社会实际奋斗目标的分析,而社会实际奋斗目标则复杂了,它不仅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人自身的,还包括人与自然的。但是,如果我们透过历史的漫长、道路的曲折和发展的异化,解脱开历史留给我们的各类枷锁,却发现:人类在终极意义上的原始奋斗目标、人类组成社会的目的其实就是那样简单的六个字:求生存、求发展。

第二,那样一个原始的根本目标,其实包括了异常丰富的次等层次内容,对这些内容的不同理解,以及对其各分项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把握,就必然会形成各种观点,其结果,有人可能会关注经济发展,有人也许会关注精神文明,也有人必然会更关注民主和自由……

第三,人们往往把对社会发展程度的评价指标(如生活质量,城市化水平,人口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成人识字率等),当做人类社会的根本奋斗目标,结果,由此又引发了另一个领域的不同认识。

应当说,对上述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促进社会发展有其必然的意义。但无论如何,若从最原始、最根本意义上讲,人类奋斗的目标、人类组成社会的目的,就是求生存、求发展,就是求我幸福。这种理解虽然粗糙,却把握住了问题的根本及核心,而且它并不影响我们这里的分析。

2、进一步认识

如果动用我们本能中的能动,对上述原始目标做进一步考察,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理性认识:

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本身;就是为了对人类本质的全面占有,为了人在的全面、健康发展。

前已述及,人在(人的本质性存在)就是能动之物。因此,所谓全面占有人类本质、所谓人类本质存在的全面健康发展是指:要使人类全面占有、发挥自己的能动本能,要使人的物质实在得到全面、健康地发展,要使人的能动和物质实在之间达到“浑然一体”的发展和发展中的“浑然一体”。

达到这样的目的固然十分艰难,而全面实现这样的目的,更是一个几乎看不到终点的过程。单纯的物质进步不能达此目的,单纯的精神发达也不能达此目的,物质进步和精神发达两者间的独立推进或非协调推进还是不能达此目的;少数人的富有和多数人的贫穷不能达此目的,基于对剥削奴役多数人而求来的少数人的“幸福”更是完全背离了这一目的。只有在全面把握人类本质存在的基础上,始终高扬“人字大旗”,依靠人类自身的努力,并不断检讨自身努力与奋斗目标之间的偏差、适时调整奋斗方向,才能渐次达到这一目的。

(二)社会的本质特征

人说,社会是一个组织。可是,不还存在其他组织吗?

又说,社会是一个系统。可是,不还存在其他系统吗?

还说,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可是,不还存在其他有机的系统吗?

等等。

上述论述,都只是说明了社会一般特征,而没有把握住社会的本质特征。

社会是人组成的,是人类为了求其幸福而组成的。正是这样的浅显事实可以说明社会的本质特征,并决定了社会系统与其他系统之根本不同:

社会是能动的社会;能动性是社会的本质属性,是其区别于其他系统的最根本标志。

只有全面地理解了社会的能动性质,才能从真正本质的意义上理解社会、分析社会,才能把社会发展史还原到它本来的面目中去分析;也只有正确地运用好这一性质,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1、社会为什么是能动的

社会是为了人类、由众多人类个体有机组成的,而人本身又是一种能动的存在物。这样:一方面,如何组织好社会成员的行为以更好地实现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目标,不但是社会存在的唯一价值基础,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另一方面,社会中的人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将会自然而且必须地将其能动外化、对象化,化作现实的、能动的实践行为,并成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直接基础。所谓社会现象就这样由无数个个人的行为实践所构成的那“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的叠加形成了,所谓社会发展也就这样由这“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在时间跨度内的累积形成了。表面看来,社会现象、社会发展往往并不反映个人意志,而且还经常违背和强制地统治着这些意志,以致于对个人来讲,他往往感到社会力量是一种逼迫着他的异己的东西。其实,由于在一个“没有组织的社会”中,各个人的行动、意志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冲突和不协调,而社会发展却是这种现实的综合。因此,尽管社会发展不可能完全体现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意志和行为,但没有各单个力便没有各“力的平行四边形”,因而就没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就不会有社会现象,就不会有社会发展。因此,社会历史正是众多社会成员在各方向作用力的迭加;社会成员结成的整体就是社会行为的发出者,就是历史必然性的主体。恩格斯指出:“……各个人的意志……虽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8~479页)。因此,社会运行的几乎所有内容(包括运行规律、运行方向、运行结局、运行目标等等),无一不是其成员各类行为实践的产物。只不过,由于社会成员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具能力的不同及行为方向的不同,他们对社会运行所起作用的大小和方向也有所不同罢了。

既然社会是由人构成的,既然组成社会的目的还是为了人,既然由人之能动本能外化而来的行为实践直接决定了社会运行的几乎全部内容,那么,作为人之本质特征的能动就必然成为社会的本质特征。

就象如果从人身上抽掉其能动属性人就不成其为人一样,如果社会中没有了能动,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了,它就变成了群居的野兽、一架蒸汽机或者是一个核反应堆之类的东西了。

至于社会生产方式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性意义与此处所论的关联,我们不在这里做进一步探讨。

2、社会能动是什么

从实质内容上讲,社会能动其实就是社会成员的能动行为及其组合。它源自人的能动,但又不同于人的能动,并且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首先,社会能动是对象化了的人的能动。如果说能动性在人在那里只是表现为潜能意义上的存在,那么在社会中则表现为这种潜能的外化、对象化和现实化,并可通过这种转化来实现、充实和发展自身。人固然具备能动这样一种存在,如果仅从抽象的存在意义上讲,能动只要存在就足够了,而社会能动则不同:如果人的能动没有对象化为劳动实践,则构不成社会能动。

其次,社会能动是人之能动的有机组合。如果说能动在人在那里更多地只表现在个体意义上,那么,它在社会中则表现为众多个体能动的有机组合。个体能动的有机组合将会产生出很多效应,如:相互激发可促进能动、相互传递可共享能动、相互创造可发展能动,当然,也有相互制约、相互抵消而损伤能动,等等。

第三,社会能动可以实现人之能动的继承和发展。如果说能动性在人在那里更多地只表现在静态意义上,那么,它在社会中则可以实现在历史坐标中的继承和发展。类似于物质财富的继承,人类及其社会发展的延续性,使后人、后期社会可以几乎全部地继承前人、前期社会的能动,并在此基础上求得进一步发展,从而创造出更为强大的能动力量。人在意义上的能动只有转化为社会能动后,才能收获到这样的果实。

总之,社会能动是人之能动的对象化和组合化,并在历史进程中得到不断继承和发展。从这些意义上可以认为:假如说能动在人在意义上只是抽象的和空虚的,那么,一旦它转化成社会能动,将变得丰富而充实。

人在意义上的能动固然是社会能动得以存在的基础,但它必然会转化为社会能动,而且,唯有转化为社会能动,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充实、现实,才能更好地表现出自己的存在,才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才是活生生的。

3、社会能动的现实表现和社会分级

以社会成员能动行为作为外在表现形式的社会能动,在每一个具体社会中将表现出各种形式、程度和内容。如果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作如下区分:

一是正能和负能。凡是那些有助于社会生存、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成员能动行为,我们称之为正能;否则即为负能。人类结成群体、构成社会之后,成员个体与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社会运行的异化等,使其成员必然会做出不同倾向的能动行为,因此,出现正能和负能是必然的。而有效抑制负能、弘扬正能,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直是任何一个社会致力的重要现实目标。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组成社会的原始目的就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但是,社会一旦形成并按其固有趋势发展起来之后,就会形成社会本身的直接目标,并且一般地表现为一个社会中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这种直接目标(我们称之为“社会目标”)与人类原始奋斗目标之间,往往表现出程度不同的差异(这也是社会发展出现异化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从终极意义上看,“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其实并不等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此意义上,我们又可以将正能和负能细化为“纯正能”(那些符合人类原始奋斗目标要求的正能)和“纯负能”(纯正能的反动)。

二是心能和激能。社会能动的产生固然是人类本质属性的自然产物,但能动行为的发出却有层次之分。主体因对异己对象的强烈、真情关注能够产生出心甘情愿的能动,主体由于受到外在对象的诱惑或压迫也能够产生出能动。两者同为能动,但两者之间内蕴的能量差异却是巨大的。我们称前种能动为心能,后者为激能。

最有效力、最能发挥人之能动本能、最有效体现人之本质性存在的能动是心能;只有主体完全甘心情愿、志向所趋地投入到他所从事的事业中,只有他把此种事业当作他本能的需求,才能产生这种能动。为外物诱惑或所迫而产生的能动,只能属于激能范畴。同为能动,前者是主动的能动,后者却是被动的能动。

三是群能和个能。我们把成员个体表现出的能动行为称为“个能”;把成员有机组织成群体以后,个体能动行为的有机组合称为“群能”。个能是构成群能的基础,但只有个能为着一个共同目标,有机地组合起来构成群能之后,才会使其能动行为产生更为强大的力量。

四是主能和次能。任何一个社会中总会存在力量不等的能动。我们把一个社会中占主体和主导、具有统治地位的能动成为主能;把一个社会中处于支流地位、不能构成主流倾向的能动叫做次能。无论主能还是次能,一般都表现为群能。从理论上讲,主能和次能之间的力量之比,将在根本意义上表征着一个社会对其能动(成员能动行为)的组织有效度:一个社会中该比值越大,则表示该社会能动的组织有效程度越高,因为它已经成功地把成员能动行为集成在一个共同方向上;反之,该比值若接近于一,则表示该社会完全没能组织好成员能动。

假定社会的主能和次能之比相同,那么,依照社会能动的发挥程度和方向,我们可以对人类社会做一个简单的、理论上的分级:

1、理想境界:达此境界的社会,全部社会成员的能动在性质上属心能,在方向上是纯正能。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哪一个社会、在哪一个时期(即使是短暂的时期)能够达到这种境界。也许,这样一种境界只会在头脑中存在。

2、次等境界:处此境界的社会,其社会主能在性质上属心能,在方向上是正能。理论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可能达到此种境界。

3、三等境界:其社会主能在性质上属激能,在方向上是正能。一个健康的、处在发展时期的社会,往往能够达到这种状态。资本主义制度堪称这种境界的现实写照。

4、四等境界:其社会主能在性质上属激能,在方向上是负能。一个变异的社会往往会处在此种境界。此时,主体社会成员往往会受到外在诱惑或压迫,做出不利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能动行为,从而影响到这一社会的存在和正常运行。

5、五等境界:其社会主能在性质上属心能,在方向上是负能。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已经运行到这种状态,则可以肯定,其灭亡将会很快到来,因为成员主体已经发出真诚的破坏行为。

6、毁灭境界:其社会主能在性质上属心能,在方向上是纯负能。表面上看起来,人类不会干这样的傻事(这种境界就相当于人类心甘情愿地去做那些不利于他们生存与发展的事情),这种境界好像也是不会存在的。但实际上,如果出现下属条件:人类的能动走偏、奋斗目标变异,或者他们没有找到最有利于他们原始目标的发展道路,或者他们认为自己的努力有利于自身可实际上却相反,如果上述条件具备,他们就完全有可能心甘情愿地发出那些不利于他们原始奋斗目标的能动。如果这种境界持续下去,必然的结局就是:人作为类的毁灭。

还可做出更精细的划分,这里不再赘述。

4、能动的价值

第一,能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动力。很难想象,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充分调动其社会成员的能动性,如何能够实现足够的发展。

第二,能动还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组成社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人类本质的全面占有,是为了人在的全面、健康发展。可是,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与同样作为人在的物在相比,其能动本能的实现和占有日益重要,已经并更加成为“全面占有人在”的主要方面。而能动的实现和占有恰恰就体现在其向社会能动的转化过程中。所以,能动不但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同时还是社会生存与发展、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目标。

可以这样讲,作为社会而没有能动,不但是社会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谚曰:哀莫大于心死。如果我们有了对人类及其社会的能动认识,可能就会体悟到、或赋予给这个谚语更深刻的内涵。

所以,无论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单纯为了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都必须高度关注社会能动的激发、组织和引导。社会要进步,人类要发展,出路何在?

激发能动、组织能动、引导能动、实现能动。

结语

(一)我们以为,对人在的上述理解、对能动社会的上述认识,是我们分析、理解、判断几乎所有人类和人类社会现象的一把钥匙。此种思路可以使我们重新审视许多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二)以上所论,既可归为我所谓的“玄论”,因为无论别人是否知道、是否同意,好像都不会给他们的行为带来直接、现实的影响;也似介乎“玄论”和“实论”之间(或两者之中),因为虽然它对如何调整奋斗方向、组织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发展有些益处,但以对每人的效用而论,却远没有如何升官、发财的学问来得直接、实用。我以为,假如某个“圣贤”能够在那些方面创制出足够有效的学问,以现在的人心看,国人必然争相效仿。也许,这是我们现时代最大的悲哀。

修改于:2001-04-23